拉脱维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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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认领拉脱维亚国家中央银行及欧元体系成员,负责货币政策、金融稳定、监管、支付和经济研究。
最近更新 2026年8月31日
概览
拉脱维亚银行(Latvijas Banka)是拉脱维亚的国家中央银行。其现代机构历史始于1922年,当时拉脱维亚制宪会议通过立法设立该银行,并授予其发行本国货币的特权。该机构最初将中央银行职责与更广泛的经济发展的角色相结合,包括向工业和农业提供短期信贷的可能性。其早期治理结构由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反映了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拉脱维亚国家的制度安排。 该银行最初的业务因1940年苏联占领和拉脱维亚并入苏联而中断。在苏联时期,拉脱维亚的货币发行和国库职能由苏联国家银行控制,而非独立的拉脱维亚中央银行。拉脱维亚恢复独立后,该机构通过1990年和1991年通过的银行立法重新建立。1992年的一项法律正式确认了1922年成立的拉脱维亚银行的延续性和继承,而随后的立法加强了其相对于政府政策的独立性,并将其定义为该国的中央银行和发行银行。其以前的商业银行业务被分离,分支机构进行了重组和私有化。 独立后,拉脱维亚银行管理国家货币框架,发行了拉脱维亚临时拉特币,后来又发行了恢复的拉特。拉特最初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篮子挂钩,并从2005年起与欧元挂钩。拉脱维亚于2005年5月2日加入欧盟的汇率机制二期,开始了采用欧元前所需的汇率稳定期。该银行将拉特维持在固定的欧元兑换率,即1欧元=0.702804拉特,在适用的汇率区间内。拉脱维亚于2014年采用欧元,此后拉脱维亚银行成为欧元体系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一部分。 如今,拉脱维亚银行的职责超出了国家货币管理的范围。作为欧元体系的中央银行,它为欧元区的共同货币政策做出贡献。它还在国家和欧洲金融部门履行重要职能,包括金融监管、参与欧洲银行业监管,以及欧洲银行管理局、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和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的监管结构成员。它是拉脱维亚指定的国家处置机构,并参与单一处置委员会。它还在有关系统性风险和反洗钱监管的相关欧洲安排中代表拉脱维亚。 该机构运营支付系统,支持金融体系的韧性,并发布经济、货币和金融信息。其研究职能对拉脱维亚经济和更广泛的区域环境进行分析,而其数据和统计为公共当局、金融机构、研究人员和公众提供支持。该银行通过理事会和执行管理委员会进行治理。其行政总部位于里加,现任行长是马丁斯·卡扎克斯。
沿革
拉脱维亚银行是在拉脱维亚第一次独立时期成立的。1922年9月7日,制宪会议通过了设立该机构并授予其发行货币权利的法律。内阁当月晚些时候批准了临时章程,初始资本为1000万拉特。1923年4月,议会批准了永久章程,同年7月由总统亚尼斯·查克斯特签署。该银行由理事会和董事会管理,其职责比狭义上的货币当局更为广泛,包括可能向工业和农业提供短期融资。 该机构的独立存在在1940年苏联占领和拉脱维亚并入苏联后中断。银行和大型工业企业被国有化,货币发行和国库职能被置于苏联国家银行之下。因此,拉脱维亚的货币体系在数十年间作为苏联中央集权金融结构的一部分运作。 随着拉脱维亚恢复独立,中央银行得以重建。1990年3月,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委员会通过了银行立法和一项决定,将拉脱维亚银行定义为独立的国家银行、发行中心、商业银行的中央银行、预算执行组织者和货币政策监管者。在1990年关于恢复独立的宣言和1991年银行机构重组之后,其地位得到巩固。在此过程中,拉脱维亚银行成为该国唯一的中央银行和发行银行,并接管了苏联时代银行机构的相关资产和结构。 1992年3月的一项法律确认了1922年成立的拉脱维亚银行的继承和连续性。1992年5月通过的进一步法律为现代中央银行奠定了法律基础,并赋予其相对于政府政策的更强独立性。由于新的法律框架不再允许普通商业银行活动,该银行的商业业务和分支网络被分离以进行重组和私有化。 重建后的机构从1992年至1993年发行了拉脱维亚卢布,从1993年至拉脱维亚加入欧元区发行了拉特。其汇率政策从1994年引入的与特别提款权篮子挂钩,演变为2005年1月1日实施的与欧元挂钩。拉脱维亚于2005年5月2日加入ERM II,并将拉特维持在1欧元兑0.702804拉特的固定兑换关系,波动在适用的窄幅区间内管理。这一框架支持了拉脱维亚为货币联盟所做的准备。 拉脱维亚于2014年采用欧元。此后,拉脱维亚银行成为欧元体系的国家中央银行,为欧元区货币政策做出贡献,同时保留在监管、金融稳定、支付、统计和研究方面的国家职责。它参与欧洲银行业监管、欧洲金融监管机构、单一处置委员会、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和欧洲反洗钱治理。该银行的行政总部仍设在里加,其研究和统计工作提供对拉脱维亚经济和更广泛区域金融环境的分析。
- 2019
新行长任命
[1]马丁斯·卡扎克斯接替伊尔马斯·里姆舍维奇斯出任行长。
- 2014
拉脱维亚成为欧元区成员
[1]拉特被欧元取代,拉脱维亚银行加入欧元体系。
- 2005
拉脱维亚加入ERM II
[1]拉脱维亚加入汇率机制二期,作为采用欧元进程的一部分。
- 1992
机构连续性得到确认
[1]立法确认了1922年成立的拉脱维亚银行的继承,并加强了其独立性。
- 1990
中央银行在法律上重建
[1]拉脱维亚立法将拉脱维亚银行定义为独立的国家银行和国家发行中心。
- 1940
独立运作暂停
[1]苏联占领结束了银行的独立货币角色,并将拉脱维亚银行业置于苏联国家银行之下。
- 1923
永久章程获批
[1]议会批准了银行的永久章程,并由总统亚尼斯·查克斯特签署。
- 1922
银行成立
[1]拉脱维亚制宪会议通过法律设立拉脱维亚银行并授予其货币发行特权。
产品与定位
拉脱维亚独立的公共货币和金融稳定机构,在国内运作,并作为欧元体系和欧洲金融监管架构的一部分。
中央银行 · 1922
货币政策
拉脱维亚银行对欧元体系的共同货币政策做出贡献,在采用欧元前曾执行独立的国内货币政策。其历史工具包括汇率管理、再融资操作和利率信号。在拉脱维亚进入欧元区之前,该银行采用固定汇率策略以支持货币稳定并满足与经济货币联盟相关的趋同要求。
金融监管 · 1992
金融监管与稳定
该银行在拉脱维亚的欧洲监管框架内履行国家金融监管和金融稳定职能。它是欧洲银行业监管中拉脱维亚的主管当局,并参与欧洲银行管理局、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以及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的监管委员会。
金融基础设施 · 1922
支付系统
拉脱维亚银行支持并运营国家支付基础设施和相关的中央银行服务。这些功能帮助金融机构结算交易、维持流动性,并在拉脱维亚和更广泛的欧洲支付环境中获得可靠的支付机制。
货币 · 1922
货币发行
该银行在拉脱维亚使用本国货币体系期间发行了国家货币,包括1922年至1940年以及1993年至2013年的拉特,以及1992年至1993年的拉脱维亚卢布。自采用欧元以来,货币发行在欧元体系框架内进行。
研究与数据 · 1922
经济研究与统计
拉脱维亚银行制作有关拉脱维亚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和金融研究、分析和统计信息。这项工作支持对货币政策的理解、金融部门监测、公共决策和外部用户的研究。
品牌决策
2014
从拉特向欧元的过渡换代背景
拉脱维亚完成了加入经济货币联盟所需的趋同进程。
采取的行动
拉脱维亚银行收回拉特作为国家货币,并开始作为欧元体系的一部分运作。
后续影响
货币政策成为欧元区的共同责任,而该银行保留了国家监管、支付、研究和金融稳定职能。
2005
拉特与欧元挂钩战略背景
拉脱维亚正准备参与ERM II并最终采用欧元。
采取的行动
拉脱维亚银行将拉特的货币锚改为欧元,并维持1欧元=0.702804拉特的官方兑换关系。
后续影响
汇率政策支持了拉脱维亚的趋同进程,并一直持续到采用欧元。
1994
拉特与特别提款权篮子挂钩战略背景
恢复独立后,拉脱维亚银行寻求为国家货币建立稳定的汇率框架。
采取的行动
该银行实施了一项将拉特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篮子挂钩的政策。
后续影响
该政策提供了汇率锚,之后拉脱维亚转向与欧元挂钩并为加入欧元区做准备。
近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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