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潮传媒的争议事件
以下收录公开来源中与该品牌相关的争议事件。列出一条并不表示过错已经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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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市场监管总局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
2026年10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经审查认为该案对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并于10月10日发布公告。总局要求分众传媒、新潮传媒及集中后实体作出六项限制性承诺,包括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同及商业条款、保持服务水平、年度实际成交价不得超过生效日前二十四个月水平、公平合理无歧视提供电梯媒体广告服务、放弃已订立独家条款相关权利且新签续签点位不得达成独家和自动续约条款、完善反垄断合规制度。这是我国广告业领域首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