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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的争议事件

以下收录公开来源中与该品牌相关的争议事件。列出一条并不表示过错已经证实。

返回词条共 5 条

  1. 2020

    三查广告语不正当竞争案,法院禁止企查查使用

    2020年4月,海淀法院在天眼查诉企查查不正当竞争案中裁定,企查查须停止使用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及容易混淆的类似广告语。天眼查条目明确其为原告。

  2. 2020

    政府背景等广告表述引互诉争议

    2020年6月,企查查起诉天眼查宣传财政部基金旗下等用语,索赔500万元;天眼查称所述投资事实属实并准备反诉。条目为当时公开互诉与回应,不把请求金额当作判赔金额。

  3. 2020

    360金融就天眼查系列报道提出异议

    问题披露

    2020年4月,360金融称天眼查发布的系列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并表示已准备起诉。4月21日,360金融委托律师向天眼查运营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删除相关文章并公开道歉。

    当事方说明的目的. 消除不利影响

    来源摘录

    • 该类系列报道文章与事实严重不符,上市主体(360金融)所有信息以招股书为准,天眼查信息不准,已准备起诉。
    • 21日,360金融方面委托律师向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及北京天眼查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发去律师函。
    • 此外,在天眼查网站显著位置持续公开道歉以消除不利影响,道歉内容须经委托人确认。
  4. 2020

    天眼查回应企查查起诉并准备反诉

    公司回应

    天眼查回应企查查提起的诉讼,驳斥企查查的指控,并表示已准备提起反诉。相关报道称反诉处于准备阶段,并未称反诉已经提交。该纠纷涉及两家企业信息平台,天眼查否认针对其的指控,并表示拟以反诉作为回应。来源未提供有关指控内容、双方具体主张或事件结果的更多细节。

    品牌回应

    • 否认 — 天眼查

      天眼查在公告中提到:第一,企查查侵犯天眼查实施不正当竞争、被法院下达行为禁止令的事实不会因此公告而被行业与公众忘记。第二,企查查在公告中所举例子无一成立。

    来源摘录

    • 针对昨日下午企查查发布《关于起诉天眼查不正当竞争的公告》一事,天眼查今日发布公告《致友商“企查查”的一些建议》进行回应,并表示针对公告内容已准备提起反诉。
    • 天眼查在公告中提到:第一,企查查侵犯天眼查实施不正当竞争、被法院下达行为禁止令的事实不会因此公告而被行业与公众忘记。第二,企查查在公告中所举例子无一成立。
  5. 2020

    企查查起诉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

    提起诉讼

    企查查宣布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天眼查,指其在商业宣传中使用误导性用语,涉嫌不正当竞争。据该公告,争议焦点为天眼查宣传材料中的相关用语,企查查认为其具有误导性。该起诉于2020年6月29日对外公布。公告未说明具体诉讼请求,亦未提及该案的任何裁判结果。

    来源摘录

    • 被告在天眼查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天眼查手机客户端首页显著位置、地铁广告、电梯广告、视频广告等天眼查产品的商业宣传中使用“财政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等用语,违反法律规定,具有虚假性,且误导相关用户认为天眼查产品是国家政府开发运营,由政府部门主管,拥有政府背书的工商信息查询工具;
    • 在此企查查正式宣布,我们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请民事诉讼,要求天眼查方面立即停止在商业宣传中使用“财政部所设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 “官方备案企业征信机构”、“中国唯一一个开放式企业信息查询平台”等误导性用语,还行业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 此前,企查查公告称,天眼查通过虚假及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公众,给企查查及其他市场经营者造成了严重损失。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天眼查涉嫌不正当竞争提请民事诉讼,并请求被告方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