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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氏电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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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属东印度群岛的一家开创性电影制作公司,为本土观众制作了商业上成功的马来语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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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陈氏电影公司是一家开创性的电影制作公司,于1929年9月1日在荷属东印度群岛的首都巴达维亚(现雅加达)成立。由陈坤耀和陈坤贤兄弟创立,是该殖民地早期本土电影制作时期成立的几家制片厂之一。公司在一个由荷兰殖民机构、华裔印尼企业家、马来语流行文化、巡回剧院以及商业电影对本土观众日益增长的吸引力所塑造的市场中运营。 该制片厂有意将其大部分作品定位于低收入本土观众,而非仅面向欧洲或精英城市观众。兄弟俩在巴达维亚的奎塘长大,对本土社区非常熟悉。陈氏利用这种社会理解,将流行的马来语舞台剧改编成电影。其在德芬西林·范登博斯(现为邦古尔贝萨尔拉亚)的设施包括专门的服装、拍摄和布景区,使企业拥有当时当地行业罕见的垂直制作能力。 陈氏的首部作品是1929年11月发行的无声电影《娜伊·达西玛》。该片改编自G·弗朗西斯的19世纪小说《娜伊·达西玛的故事》及现有的舞台改编版,取得了巨大的商业成功。随后制作了《西·龙达》、《阿甘的茉莉》、第二部《娜伊·达西玛》以及《南希的复仇》。其中几部作品取材于当地观众熟悉的戏剧故事和情节剧或动作主题。不断上升的制作成本最终导致原公司在1932年制作了有声版《娜伊·达西玛》后停止运营。陈氏还发行了与电影制作人乔治·克鲁格斯相关的电影《奉命结婚》。 1938年,公司复兴,陈坤贤与美籍华裔电影制作人黄奥尼尔和黄约书亚合作,成立了通常称为“陈氏电影公司”的第二代公司。陈氏主要提供资金支持,而黄氏兄弟负责日常电影制作。复兴后的制片厂受益于《月光》的流行,并采用了其一些商业上有效的元素,包括受欢迎的演员、音乐、浪漫、奇观和易于理解的故事。其首部作品《法蒂玛》取得了巨大成功,随后是《黑乌鸦》和《西蒂·阿克巴里》。后来的作品包括《罗基哈蒂》、《第七天堂》、《魔马》和《埋藏的宝藏》。 到1940年,陈氏电影公司是群岛六家活跃制片厂之一。竞争加剧,特别是来自爪哇工业电影公司和其他在商业上成功的本土电影之后成立的公司的竞争。随着重要创作和演艺人员的离开,包括约书亚·黄、主演Rd·莫赫塔尔(因工资纠纷)和编剧萨埃伦,陈氏的制作放缓。在此期间,该制片厂通常每年只发行两部作品。其最后的制作活动因1942年日本占领群岛而中断。在关闭前制作的《阿拉丁与神灯》直到1950年,即占领和印尼民族革命之后才发行。1948年,陈氏和黄氏家族成员成立了陈黄兄弟公司,延续了早期制片厂相关的商业关系和电影制作活动。陈氏电影公司本身并未作为独立运营公司恢复,因此被视为已解散。

沿革

陈氏电影公司诞生于荷属东印度群岛电影的基础阶段。1929年9月1日,陈坤耀和陈坤贤在巴达维亚成立了该公司。它是当年在该殖民地成立的三家制片厂之一,反映了当地和华裔印尼企业家投资电影制作的意愿日益增强。制片厂在德芬西林·范登博斯(现为邦古尔贝萨尔拉亚街)建造了大型设施,分别用于服装、拍摄和布景。 兄弟俩的商业策略以本土观众为中心,特别是低收入观众。他们在奎塘的成长经历以及与本土社区的密切接触帮助他们识别了能够有效从舞台转移到银幕的故事和表演传统。陈氏改编了马来语舞台剧和其他流行叙事,围绕情节剧、浪漫、动作和可识别的文学或戏剧财产构建电影。 首部作品无声电影《娜伊·达西玛》于1929年11月上映。它改编自G·弗朗西斯1896年的小说《娜伊·达西玛的故事》,该小说已被改编成舞台作品。这部电影表现强劲,当代电影历史学家米斯巴赫·尤萨·比兰后来描述,一次放映就能抵消数天的影院亏损。陈氏随后推出了《西·龙达》、《阿甘的茉莉》、另一部《娜伊·达西玛》和《南希的复仇》。公司还发行了乔治·克鲁格斯的作品《奉命结婚》,在克鲁格斯资金耗尽后。 第一个运营期在陈氏制作了有声版《娜伊·达西玛》后于1932年结束。与有声制作相关的更高成本导致了关闭。1938年,陈坤贤与美籍华裔电影制作人黄奥尼尔和黄约书亚复兴了企业。新安排划分了职责:陈氏主要是财务支持者,而黄氏兄弟负责制作和艺术运营。 复兴后的公司进入了一个受1937年荷兰印度电影辛迪加发行的《月光》成功强烈影响的市场。陈氏的《法蒂玛》遵循了类似的公式,使用流行明星、音乐家和与早期成功相关的同一编剧。与《月光》相关的主要表演者之一罗基娅,在《法蒂玛》中获得了比早期制片人高得多的月费,并为她的丈夫额外支付了一笔费用。《法蒂玛》相对于其报告的投资非常盈利,并确立了复兴后的陈氏电影公司作为当地主要制片厂的地位。 陈氏于1939年发行了《黑乌鸦》,1940年发行了《西蒂·阿克巴里》。两者都取得了商业成功,尽管都没有达到《法蒂玛》的水平。1940年的其他作品包括《罗基哈蒂》和《第七天堂》。到那时,公司是群岛运营的六家制片厂之一,但竞争的扩大对其产出施加了压力。爪哇工业电影公司和其他新进入者争夺演员、编剧、导演和观众。 人员变动削弱了陈氏电影公司。约书亚·黄转投东方电影公司,主演Rd·莫赫塔尔因工资纠纷离开,编剧萨埃伦于1940年离职。制作放缓至每年约两部作品。制片厂继续追求大规模流行娱乐,包括使用昂贵宫殿布景的《魔马》和《埋藏的宝藏》。同一宫殿建筑被重新用于《阿拉丁与神灯》。 1942年初开始的日本占领结束了陈氏电影公司的运营。尽管《阿拉丁与神灯》在关闭前已制作完成,但直到1950年才发行。占领和印尼民族革命后,陈氏和黄氏家族成员于1948年成立了陈黄兄弟公司。这一继承合作延续了早期制片厂创意和商业遗产的元素,但陈氏电影公司本身并未作为活跃的独立制作公司回归。

  • 1950

    《阿拉丁与神灯》发行

    [1]

    这部电影在战时关闭前制作完成,最终在战后发行。

  • 1948

    陈黄兄弟公司成立

    [1]

    陈氏和黄氏家族在早期制片厂关闭后创建了一家继承公司。

  • 1942

    运营被占领中断

    [1]

    日本占领关闭了制片厂,并推迟了《阿拉丁与神灯》的发行。

  • 1938

    制片厂复兴

    [1]

    陈坤贤与黄奥尼尔和黄约书亚合作,重新建立了陈氏电影公司作为新的制作运营。

  • 1938

    《法蒂玛》发行

    [1]

    复兴制片厂的首部作品成为其最成功的商业电影。

  • 1932

    第一个运营期结束

    [1]

    在制作了有声版《娜伊·达西玛》后,原公司在制作成本上升中停止运营。

  • 1929

    公司成立

    [1]

    陈坤耀和陈坤贤于9月1日在巴达维亚成立了陈氏电影公司。

  • 1929

    《娜伊·达西玛》发行

    [1]

    制片厂的首部电影,一部改编自流行马来故事的无声电影,于11月上映。

产品与定位

一家以商业为导向、扎根于本土的电影制片厂,主要专注于荷属东印度群岛的马来语流行娱乐和本土观众。

  • 故事片 · 1929

    娜伊·达西玛

    陈氏的首部作品是一部无声电影,改编自G·弗朗西斯1896年的小说《娜伊·达西玛的故事》及早期舞台版本。其强烈反响确立了制片厂将熟悉的马来文学和戏剧材料转化为面向本土观众的商业可行电影的能力。陈氏后来在早期有声时代制作了第二个版本。

  • 故事片 · 1938

    法蒂玛

    《法蒂玛》是1938年复兴后的陈氏电影公司的首部作品。它借鉴了与《月光》相关的流行公式,结合了易于理解的情节剧、著名明星、音乐和商业奇观。这部电影成为制片厂报告的最大成功,并展示了本地制作的马来语娱乐的财务潜力。

  • 故事片 · 1939

    黑乌鸦

    1939年发行的《黑乌鸦》在流行的冒险框架中使用了一个类似佐罗的蒙面或英雄角色。它保留了与制片厂成功复兴时期相关的商业叙事和娱乐特征,表现良好,尽管没有达到《法蒂玛》报告的结果。

  • 故事片 · 1940

    西蒂·阿克巴里

    《西蒂·阿克巴里》于1940年发行,受到塑造《法蒂玛》和《黑乌鸦》的相同商业成功制作模式的影响。它是陈氏电影公司在日益竞争的群岛电影市场中保持稳定存在的努力的一部分。

  • 故事片 · 1940

    罗基哈蒂

    《罗基哈蒂》是陈氏电影公司1940年的作品之一。它属于制片厂的成熟时期,当时公司正在制作马来语流行电影,同时面临来自其他群岛制片厂对人才和观众的日益激烈的竞争。

  • 故事片 · 1940

    第七天堂

    《第七天堂》于1940年发行,是复兴后的陈氏电影公司后期的商业成功之一。其发行正值公司试图在不断扩张和日益竞争的制片厂体系中维持生产。

  • 故事片 · 1941

    魔马

    《魔马》是一部1941年发行的大型奇幻制作。这部电影需要昂贵的宫殿布景,反映了陈氏电影公司即使在制作速度和竞争地位减弱的情况下仍继续投资于视觉奇观。

  • 故事片 · 1941

    埋藏的宝藏

    《埋藏的宝藏》于1941年发行,正值制片厂最后活跃时期。它延续了陈氏对当地观众易于理解的冒险导向娱乐的重视。

  • 故事片 · 1950

    阿拉丁与神灯

    这部阿拉丁改编作品在日本占领前制作,并重新使用了为《魔马》建造的大型宫殿布景。战时关闭将其公开上映推迟到1950年,使其成为陈氏电影公司最后一部与观众见面的作品。

品牌决策

  • 1941

    投资奇幻奇观新品

    背景

    陈氏电影公司正在与不断扩大的群岛制片厂群体竞争,而其制作频率已放缓,关键人员已离开。

    采取的行动

    公司制作了《魔马》,使用大型宫殿布景,并将该布景重新用于《阿拉丁与神灯》。

    后续影响

    战时占领在后者发行前停止了运营;《阿拉丁与神灯》最终于1950年出现。

  • 1938

    通过与黄氏兄弟合作复兴制片厂战略

    背景

    陈坤贤寻求在《月光》的流行扩大了商业导向本地电影市场的时期重启公司。

    采取的行动

    陈氏与黄奥尼尔和黄约书亚合作,提供财务支持,而黄氏兄弟管理日常制作。

    后续影响

    这一安排产生了《法蒂玛》和几部进一步的成功,重新确立了陈氏电影公司作为重要群岛制片厂的地位。

    Reported investment and gross earnings for Fatima. 7000 gulden investment → 200000 gulden earnings (1938)

  • 1929

    瞄准本土流行观众战略

    背景

    创始人在一个殖民电影市场中运营,制片厂争夺不同的种族和社会观众。他们对本土社区的熟悉鼓励了将重点放在低收入本土观众上。

    采取的行动

    陈氏将流行的马来语舞台剧和熟悉的文学故事改编成易于理解的电影,旨在吸引广泛的本地观众。

    后续影响

    这种方法帮助《娜伊·达西玛》和随后的改编取得了显著商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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