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ase 4 Films
Phase 4 Films 是一家加拿大独立电影发行公司,服务于加拿大和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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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Phase 4 Films 源自一系列加拿大发行企业,始于 1996 年成立的面向家庭的电影发行商 Telegenic。2000 年,贝里·迈耶罗维茨收购了 Telegenic,并将其更名为 Kaboom! Entertainment。2006 年,Peace Arch Entertainment Group 收购了 Kaboom!,Peace Arch 后来通过合并与 ContentFilm 产生关联。迈耶罗维茨最终重新收购了北美发行业务,并于 2009 年 4 月创立了 Phase 4 Films。 Phase 4 总部位于多伦多,在洛杉矶和南卡罗来纳州米尔堡设有办事处,开展跨境发行业务。其业务涵盖独立故事片和家庭娱乐,发行和商业关系涉及院线放映、家庭视频、电视及相关内容授权。公司架构还与 Kaboom! Entertainment 保持联系,后者负责营销儿童娱乐内容,并与 Corus Entertainment 等机构合作。 Phase 4 通过合作和收购寻求扩张。2011 年,它宣布与 Take 5 Development 合作开展加拿大电视业务。次年,它与 SModcast Pictures 合作在加拿大和美国发行电影。2014 年,它收购了 ESI Distribution,并宣布与 The Criterion Collection 和 Shout! Factory 达成发行安排。这些举措表明该公司致力于扩大其片库、专业电影业务和家庭娱乐能力。 公司历史上最突出的法律事件涉及动画长片《萨里拉传奇》。Phase 4 获得了美国发行权,并以更改后的片名《冰雪之地》发行了该片。迪士尼声称修改后的片名、标志、包装、光盘封面、预告片和其他宣传材料是故意模仿迪士尼《冰雪奇缘》的品牌形象,尽管两部电影的故事无关。迪士尼于 2013 年 12 月在加州提起诉讼,要求停止该片在美国的发行和宣传。 该纠纷于 2014 年 1 月下旬通过和解解决。根据和解协议,影片及相关商品应使用《萨里拉传奇》而非《冰雪之地》,Phase 4 被禁止使用与迪士尼动画电影混淆性相似的标志、标识或设计。Phase 4 还同意在 2014 年 1 月 27 日前向迪士尼支付 10 万美元,并在 2014 年 3 月 3 日前尽合理努力从商店和在线发行商处撤回使用争议品牌的拷贝。 2014 年 6 月 2 日,Entertainment One 收购了 Phase 4 Films。现有参考资料未明确记录交易后 Phase 4 是否继续作为独立运营品牌存在。因此,该公司被记录为现状未知,而非被指定为明确的活跃或停业状态。
- 2014
收购 ESI Distribution 并达成专业发行协议
[1]Phase 4 收购了 ESI Distribution,并与 The Criterion Collection 和 Shout! Factory 签署了发行协议。
- 2014
Entertainment One 收购
[1]Entertainment One 于 6 月 2 日收购了 Phase 4 Films。
- 2012
SModcast Pictures 发行合作伙伴关系
[1]Phase 4 与 SModcast Pictures 合作在美国和加拿大发行电影。
- 2011
宣布加拿大电视业务
[1]Phase 4 宣布与 Take 5 Development 在加拿大开展电视项目。
- 2009
Phase 4 Films 成立
[1]贝里·迈耶罗维茨在买回北美发行业务后,于 4 月创立了 Phase 4 Films。
- 2006
Peace Arch 收购 Kaboom! Entertainment
[1]Peace Arch Entertainment Group 收购了 Kaboom! Entertainment;Peace Arch 后来通过合并与 ContentFilm 产生关联。
- 2000
贝里·迈耶罗维茨收购并更名 Telegenic
[1]贝里·迈耶罗维茨收购了 Telegenic,并以 Kaboom! Entertainment 的名称重新推出。
- 1996
Telegenic 成立
[1]Telegenic 成立,这是一家面向家庭的电影发行商,后来成为 Phase 4 Films 公司历史的一部分。
产品与定位
一家独立的北美电影发行商,结合了院线、家庭娱乐、电视和家庭内容能力,专注于收购和营销主要制片厂体系之外的电影。
电影发行 · 2009
独立故事片发行
Phase 4 收购并营销独立故事片,在加拿大和美国发行。其发行工作可能涉及院线放映、宣传活动、实体家庭娱乐、数字可用性和授权关系。该公司充当独立制片人或权利人与北美观众之间的中介,而非像大型制片厂那样制作大量内部拥有的片单。
家庭娱乐
儿童与家庭娱乐
通过与 Kaboom! Entertainment 的公司联系,该业务营销儿童和家庭导向的娱乐内容。这一活动延续了早期 Telegenic 业务的重点,并包括与 Corus Entertainment 等娱乐公司的合作关系。具体片名和 Kaboom! 品牌的后续状态在提供的参考资料中未确定。
动画长片 · 2013
《萨里拉传奇》
Phase 4 获得了这部加拿大动画长片的美国发行权。它最初以替代片名《冰雪之地》营销该片,导致迪士尼提起诉讼。和解协议要求影片以其原名《萨里拉传奇》发行和宣传。
争议事件
营销活动
- 2013《冰雪之地》宣传活动
United States
为了在美国发行《萨里拉传奇》,Phase 4 使用了替代片名《冰雪之地》和迪士尼声称与《冰雪奇缘》品牌相似的宣传元素。该活动强调视觉和营销上的相似性,而非影片原有的身份和主题。
结果. 该活动成为迪士尼商标侵权诉讼的主题。和解协议要求恢复原名,并撤回或更改争议品牌。
品牌决策
2014
被 Entertainment One 收购并购背景
Phase 4 通过收购 ESI Distribution 以及与 The Criterion Collection 和 Shout! Factory 的协议,扩大了其独立电影和专业发行活动。
采取的行动
Entertainment One 于 2014 年 6 月 2 日收购了 Phase 4 Films。
后续影响
此次收购将 Phase 4 置于 Entertainment One 的公司架构内。所提供的来源未确定 Phase 4 名称是否继续作为独立运营品牌存在。
2013
为美国市场重新命名并重塑《萨里拉传奇》战略背景
Phase 4 拥有动画长片《萨里拉传奇》的美国发行权,并试图在迪士尼发行《冰雪奇缘》期间提高其商业前景。
采取的行动
该公司以替代片名《冰雪之地》发行或宣传该片,并使用了迪士尼称与其品牌混淆性相似的封面和营销材料。
后续影响
迪士尼在加州提起诉讼。2014 年 1 月的和解协议要求使用原名,限制相似品牌,要求努力撤回受影响拷贝,并要求在 2014 年 1 月 27 日前向迪士尼支付 10 万美元。
Settlement payment. $100,000 (Through January 27, 2014)
- The Walt Disney Company — 迪士尼提起了商标侵权诉讼,并试图阻止重新命名影片在美国的持续发行和宣传。
来源1 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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