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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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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法定存款保险机构,为成员银行的存款人及回教保险/保险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障。

最近更新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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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Perbadanan Insurans Deposit Malaysia,简称 PIDM)是马来西亚政府设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管理国家存款保险体系以及回教保险与保险利益保障体系(TIPS)。它依据《2005年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法》设立,并于2000年代中期开始运作,其使命是在成员机构倒闭时保护成员银行的存款人以及回教保险证书和保险保单持有人的利益。 PIDM 是马来西亚金融稳定架构中的安全网机构,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中央银行)和证券监督委员会共同发挥作用。持牌商业银行、伊斯兰银行以及保险公司/回教保险运营商必须成为成员,并向该机构管理的基金缴纳保费。公司分别管理存款保险基金和回教保险与保险利益保障基金,并有权向受保存款人和保单持有人赔付,或推动将受保存款与保单转移至其他机构。 作为法定机构而非上市公司,PIDM 没有股东或股票代码;它对财政部长负责,并发布有关其基金、保障上限和赔付准备情况的年度报告。其面向公众的角色主要是教育性的:开展存款人意识宣传活动,帮助马来西亚人了解哪些产品受到保障、每位存款人在每家成员银行的保障上限,以及受保存款与不受保投资产品之间的区别。 PIDM 的品牌形象具有机构性和信任导向,定位为最后防线而非零售金融产品。其工作与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框架、定期保障审查以及与处置机构的协调密切相关。该公司还参与跨境和区域存款保险网络,与东盟及其他地区的同行机构交流经验。

沿革

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PIDM)依据《2005年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法》设立,是1997至98年亚洲金融危机后马来西亚金融安全网整体改革的组成部分。该法设立了一家法定公司,负责管理存款保险,后来又扩展至回教保险与保险利益的保障,以明确的有基金支持的体系取代了此前的隐性担保做法。 PIDM 于2000年代中期开始运作,逐步建立基金、保费评估、成员登记和赔付系统等制度基础设施,以便在成员银行倒闭时迅速向存款人赔付。持牌银行机构必须成为成员,该公司被赋予干预、转移受保存款或支付索赔的权力。其并行使命通过后来形成的回教保险与保险利益保障体系(TIPS),将保障扩展至回教保险证书和保险保单持有人。 此后数年,PIDM 定期审查保障上限并完善保费框架,使其与国际惯例及马来西亚国家银行的处置机制保持一致。该公司投入公众教育,持续开展存款人意识宣传活动,并发布年度报告,披露基金余额、保障水平和准备情况指标。它还参与区域和国际存款保险协会,与同行机构交流监管与处置实践。 作为法定机构,PIDM 没有股东、没有上市,也没有商业产品线;其历史是马来西亚监管架构内的制度建设史,而非企业扩张史。其品牌建立在公众信心之上——即受保存款和受保保单即使在机构倒闭情形下也会得到兑付的保证。

  • 2005

    《2005年马来西亚存款保险公司法》颁布,PIDM 作为法定机构设立。

  • 2005

    PIDM 开始建设马来西亚明确的存款保险体系。

  • 回教保险与保险利益保障体系(TIPS)使命扩展至保险与回教保险保单持有人。

产品与定位

法定金融安全网机构,定位为马来西亚存款人和保单持有人可信赖的最后防线,而非零售金融产品。

  • 存款保险体系(DIS)

    为成员银行机构的存款人提供保障,在机构倒闭时赔付或转移受保存款。

  • 回教保险与保险利益保障体系(TIPS)

    为成员运营商签发的回教保险证书和保险保单持有人提供保障。

近期事件

  • 报道

    PIDM任命阿菲扎·阿卜杜拉为首席执行官[1]

    马来西亚存款保险机构(PIDM)任命阿菲扎·阿卜杜拉为首席执行官,任期三年,自2026年8月28日起生效,接替领导该机构九年的拉菲兹·阿兹万·阿卜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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