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IBIG基金
菲律宾政府支持的储蓄和住房融资机构,服务于菲律宾工人及其他符合条件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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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Pag-IBIG基金,正式名称为家庭发展互助基金(HDMF),是菲律宾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公司,负责管理国家储蓄计划并为符合条件的成员提供住房融资。其名称来源于菲律宾语缩写“Pagtutulungan sa Kinabukasan: Ikaw, Bangko, Industriya at Gobyerno”,表达了个人、金融机构、工业和政府之间合作的思想。该机构主要与强制性和自愿性成员储蓄、经济适用房贷款和短期财务援助相关。 该基金的设立是为了回应两个相关的公共政策需求:鼓励菲律宾工人建立长期储蓄,并扩大经济适用住房的获取渠道。1978年6月11日签署的第1530号总统令设立了该基金。成立之初,Pag-IBIG主要被设想为一个公积金储蓄机构。其早期管理被分配给国家住房抵押金融公司,这是一家参与增加菲律宾工人住房贷款可用性的政府公司。HDMF结构随后通过1979年的第538号行政命令实施。 该组织部分模仿了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一个与庇护储蓄小组相关的研究团队考察了该系统,而其他菲律宾组织在基金成立期间提供了技术、通信、计算和抵押贷款融资支持。Pag-IBIG身份标识的开发是为了向公众解释新机构及其目的。 该基金在戒严法期间启动引发了反对。批评者质疑它是否重复了社会保障系统和政府服务保险系统的功能。劳工代表反对强制性缴款,雇主抵制额外的工资负担,学者批评了引入该机构的更广泛政治背景。1980年12月14日发布的第1752号总统令修订了法律框架,并将HDMF确立为成员所有的基金,菲律宾政府作为受托人和担保人。它还根据规定的工资上限设定了强制性缴款要求。 2009年的第9679号共和国法案《家庭发展互助基金法》实现了重大扩展。该法律将强制性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就业状态的雇员、达到收入门槛的自雇人士、由政府服务保险系统覆盖的政府雇员、军警人员以及受雇于外国雇主的菲律宾人。它还包括海外菲律宾工人,并为非在职配偶、某些公职人员、宗教工作者、已离职人员以及居住在国外的菲律宾人等群体创建了自愿会员途径。 Pag-IBIG的主要服务是住房融资。通过涉及成员、房地产开发商和其他住房市场参与者的安排,该基金提供住房贷款,旨在比许多传统替代方案具有更低的利率和更长的还款期,但需遵守现行规则和成员资格。该机构还提供多功能贷款,用于房屋维修、教育、健康相关费用、生计活动和其他个人需求。灾难贷款设施为受台风、洪水、火灾、火山爆发等事件影响的合格成员提供援助。 储蓄仍然是该品牌的核心。定期成员缴款累积成总累积价值,包括缴款和计入的股息,提取受到期和其他计划规则约束。修改后的Pag-IBIG II计划,通常称为MP2,于2010年推出,是一种自愿的五年期储蓄产品,股息由……决定。
沿革
Pag-IBIG基金于1978年作为家庭发展互助基金成立,以应对菲律宾对广泛储蓄机制和更易获取的住房融资的需求。1978年6月11日签署的第1530号总统令最初将该机构主要定义为旨在鼓励工人储蓄的公积金基金。到1979年3月,其管理权已移交给国家住房抵押金融公司,这是一家参与扩大住房贷款可用性的政府公司。 运营模式部分是通过研究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制定的。与庇护储蓄小组相关的人员研究了新加坡系统,并帮助制定了适合菲律宾的结构。该基金的公共身份得到了多个菲律宾组织的通信和技术贡献的支持,包括一家广告公司、精算师、广播公司、一家技术机构和菲律宾开发银行,后者提供了早期的抵押贷款支持。1979年的第538号行政命令实施了HDMF框架。 Pag-IBIG在戒严法期间的引入是有争议的。劳工组织将强制性缴款要求描述为负担,雇主反对额外的就业成本,批评者认为该基金与现有的社会保障系统和政府服务保险系统功能重叠。该机构的政治背景也引起了学术界和公民社会部分人士的批评。 1980年12月14日颁布的第1752号总统令修订了创始框架。它将HDMF描述为成员所有的基金,而政府作为受托人和担保人。该法令还正式确定了强制性缴款参数,使用应用于上限月薪基数的百分比范围。 2009年的《家庭发展互助基金法》(共和国法案第9679号)大幅扩大了会员资格。强制性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身份的雇员、符合条件的自雇人士、受GSIS覆盖的政府人员、武装和军警人员,以及为外国雇主工作的菲律宾人。海外菲律宾工人被包括在内,而自愿会员资格则提供给其他群体,包括非在职配偶、某些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的雇员、希望继续缴款的离职工人、GSIS覆盖范围之外的某些公职人员,以及永久居住在海外的菲律宾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Pag-IBIG超越了基本的公积金基金。其住房贷款计划成为该机构最显著的服务,为成员提供购房、建房或相关住房需求的融资,但需遵守计划规则。短期信贷通过多功能贷款和灾难贷款得到扩展。2010年,该基金推出了修改后的Pag-IBIG II(MP2),这是一种自愿的五年期储蓄计划,年度股息由投资和基金表现决定。该产品为成员提供了除强制性缴款之外的额外储蓄渠道。 如今,Pag-IBIG基金仍然是菲律宾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公司,隶属于人类住区和城市发展部。其活动结合了强制性储蓄管理、自愿储蓄、住房贷款和成员援助。该基金的广泛会员基础包括本地和海外菲律宾工人以及符合条件的政府、私营部门、自雇和自愿成员。
- 2010
推出修改后的Pag-IBIG II
[1]该基金推出了MP2,一种自愿的五年期储蓄计划,股息根据年度基金表现确定。
- 2009
《家庭发展互助基金法》扩大覆盖范围
[1]共和国法案第9679号扩大了强制性会员资格,并明确纳入了更广泛的雇员、自雇人士、政府人员和海外菲律宾工人类别。
- 1980
第1752号总统令修订HDMF框架
[1]该修正案将HDMF定义为成员所有的基金,政府作为受托人和担保人,并确立了缴款参数。
- 1979
管理权分配给NHMFC并实施HDMF
[1]国家住房抵押金融公司最初管理该基金,而第538号行政命令实施了HDMF结构。
- 1978
根据第1530号总统令设立基金
[1]菲律宾政府创建家庭发展互助基金,以促进工人储蓄并改善住房融资的可及性。
产品与定位
政府支持的成员储蓄和经济适用住房融资机构
住房融资
Pag-IBIG住房贷款
Pag-IBIG的主要贷款服务为合格成员提供住房相关需求的融资,通常通过长期还款安排以及与房地产开发商和更广泛房地产行业的合作进行。该计划旨在使购房和相关住房需求比通过普通商业融资更实惠。资格、贷款限额、利率、担保要求和还款条款受基金现行规则和成员情况的约束。
公积金储蓄 · 1978
常规Pag-IBIG储蓄
强制性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成员缴款在基金内形成个人储蓄余额。缴款和计入的股息累积成总累积价值,当成员满足到期或其他授权提取条件时,可以提取。与传统的固定利率存款不同,成员的股息与基金表现挂钩,不一定事先知道。
短期成员信贷
多功能贷款
多功能贷款为合格成员提供短期财务援助,用于房屋维修、小规模改善、教育、健康和保健、生计等允许的目的。资格通常取决于成员的储蓄和缴款记录以及现有Pag-IBIG义务的满意状态。具体要求贷款条款可能根据基金规定而变化。
灾害救济信贷
灾难贷款
灾难贷款为受认可的灾害(如洪水、火灾、热带气旋、火山爆发等)影响的合格成员提供临时财务支持。该计划将借款能力和还款条件与成员储蓄和适用的基金规则联系起来,使受影响的家庭能够解决紧急恢复费用。
自愿储蓄 · 2010
修改后的Pag-IBIG II(MP2)
MP2于2010年推出,是一种自愿的、政府支持的五年期储蓄计划。成员可以在常规Pag-IBIG储蓄之外进行额外缴款,而年度股息由基金的财务表现决定。该计划旨在为成员提供单独的定期储蓄渠道,而不是具有预定利率的传统存款。
品牌决策
2010
推出修改后的Pag-IBIG II新品背景
成员需要在其常规强制性缴款之外获得额外的储蓄选择。
采取的行动
Pag-IBIG推出了MP2,一种自愿的五年期储蓄计划,其年度股息取决于基金表现。
后续影响
MP2成为Pag-IBIG产品组合中的额外定期储蓄产品。
2009
扩大强制性和自愿会员资格战略背景
现有的覆盖框架并未涵盖所有类别的工人和海外菲律宾人,他们本可以从基金的储蓄和住房计划中受益。
采取的行动
共和国法案第9679号扩大了强制性覆盖范围,并为额外的工人、家庭、公共服务和海外群体创建或承认了自愿途径。
后续影响
Pag-IBIG成为一个更广泛的国家会员机构,服务于雇员、自雇人士、政府人员、海外菲律宾工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参与者。
1978
创建国家储蓄和住房融资基金战略背景
菲律宾政府寻求鼓励家庭储蓄,同时解决工人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融资渠道有限的问题。
采取的行动
第1530号总统令设立了家庭发展互助基金,作为一个具有住房融资目的的公积金储蓄机构。
后续影响
该机构后来扩大了其贷款和成员援助职能,并广为人知为Pag-IBIG基金。
近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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