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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公民自由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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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无党派的纽约组织,通过诉讼、倡导、公共教育和基层活动来推进公民自由和公民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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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纽约公民自由联盟(NYCLU)是一个非营利、无党派的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组织,为纽约州各地的人们服务。它成立于1951年11月,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纽约分支机构,作为更广泛的ACLU网络的一部分运作,同时保持独立的纽约重点计划、工作人员、治理结构和诉讼案件。其工作重点是美国宪法、纽约州宪法及相关民权法律所保护的权利。 该组织的既定使命是捍卫和促进基本自由和宪法价值观,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隐私、平等和正当程序。在实践中,NYCLU将影响性诉讼与立法倡导、行政参与、公共教育、媒体工作和社区组织相结合。其干预措施涉及警务和监控、刑事司法、公共辩护、公共机构条件、学生权利、生育自主权、移民和边境实践、宗教自由和歧视。 NYCLU通过覆盖纽约市、纽约中部、首都地区、下哈德逊河谷、拿骚县、萨福克县、杰纳西河谷和纽约西部的办公室和区域业务,在全州范围内保持存在。纽约市总部也代表没有专门地方办公室的地区。该组织将其成员描述为全州近50,000人,尽管成员数量可能随时间变化。 其诉讼策略通常侧重于结构性实践而非孤立争议。例如,对纽约公共辩护系统的挑战、对纽约市学校儿童待遇的诉讼、关于金斯县医院中心条件的诉讼,以及对涉及穆斯林美国旅行者的联邦边境询问和数据收集的宪法挑战。NYCLU还支持立法改革,包括有关警察拦截搜身数据库和生殖健康的措施。 该组织的角色主要是权利倡导者和法律服务机构,而不是面向消费者的品牌。它不销售典型产品,也不经营营利性业务。其主要产品是法律代表和影响性诉讼、政策分析、立法倡导、公开报告、教育资源、公共活动和为受政府行动或民权侵犯影响的社区提供组织支持。其工作通常涉及与国家ACLU、私人律师事务所、社区组织和其他公共利益团体的联盟。 NYCLU在纽约民权辩论中仍然活跃,其公众形象由诉讼、立法运动和应对影响宪法权利的政府政策所塑造。由于其项目和领导层可能变化,当前的办公室结构、成员、高管和活跃案件应通过该组织的官方网站进行核实。

沿革

纽约公民自由联盟成立于1951年11月,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纽约分支机构。从一开始,它就在全国公民自由运动中发展了州级角色,专注于纽约出现的宪法和民权问题,同时参与更广泛的ACLU运动。它是一个非营利、无党派组织,而不是政府机构、政党或商业企业。 该组织的任务涵盖与权利法案、美国宪法和纽约州宪法相关的权利和价值观。其声明的关注领域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隐私、平等和正当程序。NYCLU通过法庭诉讼、立法倡导、公共教育、研究、联盟工作和社区组织来追求这些目标。其方法通常是挑战影响大量人群的机构政策,包括警务实践、刑事法院、学校、医院和边境机构。 NYCLU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涉及警务和刑事司法。该组织致力于结束纽约市警察局保留被拦截和搜身平民个人信息数据库的做法。2010年,针对该数据库的州立法通过,并由州长大卫·帕特森签署。NYCLU还通过2010年的联邦集体诉讼参与了学校到监狱管道的辩论,该诉讼与国家ACLU和私人律师一起挑战纽约市学校对儿童的逮捕和使用武力。 公共辩护是另一个主要领域。2007年,NYCLU代表五个县无法负担私人律师的人提起了Hurrell-Harring诉纽约州案。该诉讼声称纽约未能履行其提供有效代表的宪法义务。尽管最初的驳回动议被拒绝,中级上诉法院后来推翻了该结果,但纽约上诉法院在2010年以微弱多数允许该案继续进行。该案说明了该组织倾向于针对系统性缺陷的结构性诉讼,而不是仅针对个人补救。 NYCLU还挑战了公共机构的条件。2007年,它加入了心理健康法律服务机构和Kirkland & Ellis律师事务所,就布鲁克林金斯县医院中心的精神病设施提起诉讼。该诉讼声称存在严重忽视和危险、有辱人格的条件。该事项达成了和解,要求进行重大机构改革,并由NYCLU、美国司法部、心理健康法律服务机构和Kirkland & Ellis进行监督。 宗教、移民和国家安全交汇处的公民自由构成了该组织历史的另一部分。在Tabbaa诉Chertoff案中,NYCLU与ACLU和美国伊斯兰关系委员会一起挑战联邦对从多伦多伊斯兰会议返回的穆斯林美国人的待遇。原告声称,旅行者因参加该活动而受到搜查、询问、指纹采集、拍照和数据收集。联邦地区法院和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宪法挑战。 在立法倡导方面,NYCLU支持纽约的《生殖健康法》,该法旨在将堕胎确立为州法律下的医疗程序,并在怀孕威胁患者健康时保护获得堕胎的机会。该组织的支持反映了其更广泛的立场,即生育自主权和平等获得医疗保健是公民自由问题。 该组织建立了全州范围的运作结构,而不是将其工作限制在纽约市。其办公室和区域业务覆盖纽约中部、首都地区、下哈德逊河谷、拿骚县、萨福克县、杰纳西河谷、纽约西部和纽约市。纽约市办公室作为总部,也覆盖没有自己区域分会的地区。NYCLU报告称其成员遍布纽约州,接近50,000人。 如今,NYCLU仍然是一个活跃的纽约民权组织。其公众身份基于无党派倡导、宪法诉讼、立法运动和社区工作。当前领导层、办公室安排、成员和活跃案件在提供的参考材料中没有具体说明,应在发布前通过官方网站进行核实。

  • 2010

    刑事司法倡导中的法院和立法胜利

    [1]

    纽约上诉法院允许公共辩护案继续进行,而NYCLU支持的立法要求纽约警察局关闭其拦截搜身数据库。

  • 2007

    公共辩护和医院条件诉讼

    [1]

    该组织提起了Hurrell-Harring诉纽约州案,并分别就金斯县医院中心的条件提起诉讼。

  • 2005

    Tabbaa诉Chertoff案提起

    [1]

    NYCLU加入诉讼,挑战联邦对从加拿大伊斯兰会议返回的穆斯林美国人的搜查、询问和数据收集。

  • 1951

    NYCLU成立为ACLU分支机构

    [1]

    纽约公民自由联盟于1951年11月成立,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纽约分支机构。

产品与定位

一个全州性的、无党派的公民自由和公民权利倡导者,利用诉讼、政策倡导、公共教育和组织活动来保护纽约的宪法权利。

营销活动

  • 2010拦截搜身数据库运动

    New York City · New York State

    NYCLU支持针对纽约警察局保留被警察拦截和搜身人员个人信息的立法。

    结果. 该法案在州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并于2010年7月16日由州长大卫·帕特森签署。

  • 2010生殖健康法倡导

    New York State

    该组织支持旨在保护堕胎机会并将堕胎监管纳入纽约法律下医疗保健框架的立法。

  • 2010学校到监狱管道诉讼

    New York City

    NYCLU、ACLU和Dorsey & Whitney提起联邦集体诉讼,挑战纽约市学校对儿童的逮捕和据称过度使用武力。

品牌决策

  • 2007

    对金斯县医院精神病学条件的挑战其他

    背景

    NYCLU和合作伙伴组织声称,金斯县医院中心的精神病急诊和住院设施使患者面临忽视、不安全条件和有辱人格的待遇。

    采取的行动

    这些组织提起诉讼并公开了有关医院条件的证据。

    后续影响

    和解要求进行重大改革,并由NYCLU和合作伙伴机构及律师进行五年的监督。

  • 2007

    Hurrell-Harring公共辩护诉讼其他

    背景

    NYCLU声称纽约未能为奥农达加、安大略、斯凯勒、萨福克和华盛顿县的贫困被告提供有效律师。

    采取的行动

    它提起集体诉讼,寻求对公共辩护服务进行系统性改进。

    后续影响

    在相互矛盾的下级法院裁决后,纽约最高法院于2010年5月允许该案继续进行。

  • 2005

    Tabbaa诉Chertoff宪法挑战其他

    背景

    从多伦多伊斯兰会议返回的穆斯林美国人声称,联邦边境官员对他们进行了侵入性询问、搜查、生物识别收集、拍照和画像分析。

    采取的行动

    NYCLU与ACLU和CAIR一起根据第一和第四修正案起诉国土安全部。

    后续影响

    地区法院驳回了这些主张,第二巡回法院维持了该裁决。

来源2 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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