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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气化管理局

菲律宾政府所有的公司,负责推进农村电气化并支持该国的电力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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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国家电气化管理局(NEA)是菲律宾政府所有并控制的公司,隶属于能源部。其核心任务是实施和支持该国的农村电气化计划,并加强服务于主要私营和公有配电公用事业以外地区的电力合作社的技术、管理和财务能力。NEA并非面向消费者的电力品牌,而是作为公共部门机构,为农村配电组织提供机构监督、融资支持、技术援助、监测和能力建设。 该机构的前身是根据1960年6月19日第2717号共和国法案设立的电气化管理局。该法案旨在通过将电力基础设施扩展到该国商业较发达地区以外,加速农业和工业发展。原管理局被授权维持循环基金,并向地方政府、消费者合作社协会和菲律宾电力特许经营权持有者提供贷款,用于发电设施、输电系统和配电网络,特别是在偏远社区。 1969年和1972年,法律和组织框架发生了重大变化。第6038号共和国法案确立了基于服务区域的总电气化政策,并促进电力合作社作为主要的农村配电机构。第40号总统令和第38号指令随后取代了早期框架。该体系赋予NEA在组织、促进和发展非股份制、非营利性电力合作社以及决定地方配电结构方面更强的角色。 1973年8月6日,第269号总统令将该管理局转变为政府所有的公司,受总统办公室监督。该法令赋予NEA公司权力和借款权,并分配了与电力合作社的成立、修订、合并、转换、解散及相关公司记录相关的额外职责。其授权资本后来由第1645号总统令增加。该机构的董事会传统上由一名主席和四名成员组成,管理员作为当然成员和首席执行官。 NEA成为菲律宾农村电气化工作的主要制度支柱。佩德罗·加拉尔萨·迪亚兹·杜莫尔将军领导该机构直至1986年退休,他在任期间,农村连接从零扩展到约270万。该机构的工作通过诸如“小区电气化计划”和“巴朗盖线路增强计划”等项目继续进行,这些项目将配电设施扩展或加固到更小、更偏远的定居点。 2001年《电力工业改革法案》改变了NEA和电力合作社运营的金融和监管环境。第9136号共和国法案将电力合作社与农村电气化相关的未偿债务从NEA和其他政府机构转移到电力部门资产与负债管理公司,并免除这些债务。第119号行政命令指示NEA重组,以配合降低电费的努力。这些变化引发了关于NEA对合作社监督的法律依据和适当范围的持续争论,特别是在合作社立法和成员控制原则的背景下。 2013年颁布的第10531号共和国法案旨在加强NEA,并帮助电力合作社适应2001年改革法案所创建的重组后的电力行业。它阐述了加强NEA、使合作社能够适应行业改革以及促进可持续农村发展的三部分政策。

沿革

现在被称为国家电气化管理局的机构源于菲律宾政府将可靠电力扩展到城市和商业上更具吸引力的服务区域之外的努力。第2717号共和国法案于1960年6月19日创建了电气化管理局。其最初目的是发展性的:电力被视为农业和工业增长所必需的基础设施,该机构被授权为发电、输电和配电项目提供融资。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包括地方政府、电力消费者合作社和菲律宾电力特许经营权持有者,特别强调偏远地区。为此建立了循环基金。 政策框架在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进行了重组。1969年批准的第6038号共和国法案宣布了围绕明确服务区域的总电气化国家政策。它还促进电力合作社作为农村配电的主要工具。第40号总统令和第38号指令后来取代了早期的法定安排。新方法旨在确定哪些私营和地方公用事业可以继续运营,同时建立基于合作社的农村配电系统。 1973年8月6日,第269号总统令将NEA转变为政府所有并控制的公司。该法令将其置于总统监督之下,赋予公司权力和借款权,并加强了其在电力合作社方面的作用。NEA被授权处理或接收重要的合作社公司文件,包括涉及成立、修订、合并、转换、解散和主要办公地点变更的文件。其董事会结构由一名主席和四名成员组成,管理员作为当然董事会成员和首席执行官。第1645号总统令随后增加了公司的授权资本。 该机构的发展角色与佩德罗·加拉尔萨·迪亚兹·杜莫尔将军密切相关,他在菲律宾的叙述中被视为农村电气化的主要人物。他担任管理员直至1986年,据报道,在此期间,从零开始建立了约270万个连接。NEA的长期运营模式将合作社支持与基础设施扩展相结合,允许当地电力合作社在偏远和地理上分散的社区配电。 2001年《电力工业改革法案》(第9136号共和国法案)改变了这一模式的财务环境。电力合作社为农村电气化向NEA和其他政府机构承担的未偿债务由电力部门资产与负债管理公司承担,法律免除了这些债务。第119号行政命令还指示NEA重组,旨在降低电费。这些改革引发了关于合作社债务转移是否消除或削弱了NEA监督权力的历史基础的问题。 一个相关的制度问题涉及NEA与合作社发展管理局之间的关系。合作社法律,包括第6939号共和国法案和2008年《菲律宾合作社法典》,强调合作社自治、民主控制和成员参与。批评NEA现有角色的人认为,该机构对合作社管理的影响,包括任命总经理,可能与这些原则冲突。支持NEA强大角色的人则认为,技术监督和财务监测对于维持可靠服务和可行的农村公用事业是必要的。 2013年2月4日颁布的第10531号共和国法案回应了EPIRA后的环境,明确寻求加强NEA,帮助电力合作社应对电力行业重组,并促进可持续农村发展。NEA还支持有针对性的扩展计划,特别是“小区电气化计划”和“巴朗盖线路增强计划”,这些计划侧重于将服务扩展到小型定居点并改善现有的地方配电线路。2017年,关于可能的章程修正和更名为“国家电气化管理局”的讨论表明,关于该机构是否应获得超越监测和监督的正式监管权力的争论仍在继续。其持续身份是作为支持农村电力获取的国家公共机构,通过合作社发展、技术援助和部门协调。

  • 2017

    讨论章程扩展

    [1]

    公开讨论涉及可能的章程修正案,该修正案将赋予NEA更明确的监管权力,并可能将其更名为国家电气化管理局。

  • 2013

    《国家电气化管理局改革法案》颁布

    [1]

    第10531号共和国法案重申了加强NEA、使电力合作社适应行业改革以及支持可持续农村发展的目标。

  • 2001

    电力行业改革改变了合作社财务

    [1]

    《电力工业改革法案》通过电力部门资产与负债管理公司转移并免除了电力合作社与农村电气化相关的未偿债务。

  • 1986

    杜莫尔政府结束

    [1]

    佩德罗·加拉尔萨·迪亚兹·杜莫尔将军退休,不再担任管理员,其任期据报道将农村连接扩展到约270万。

  • 1979

    授权资本增加

    [1]

    第1645号总统令增加了NEA的授权股本。

  • 1973

    NEA转变为政府公司

    [1]

    第269号总统令将该管理局转变为政府所有并控制的公司,赋予其公司权力和借款权,并扩大了与电力合作社相关的职责。

  • 1969

    采用总电气化政策

    [1]

    第6038号共和国法案确立了基于总电气化、明确服务区域和发展电力合作社进行农村配电的国家政策。

  • 1960

    电气化管理局成立

    [1]

    第2717号共和国法案设立了电气化管理局,通过电力基础设施和为偏远地区项目提供贷款,加速菲律宾农业和工业发展。

产品与定位

公共部门的农村电气化和电力合作社支持机构,而非商业电力零售商或发电公司。

  • 公共基础设施计划 · 1960

    农村电气化计划

    NEA的核心计划支持菲律宾农村社区电力服务的扩展和改进。它通过向电力合作社提供援助来运作,而非传统的零售产品模式,结合机构支持、技术能力发展、融资相关职能以及对服务偏远或服务不足地区的配电组织的监督。

  • 电气化计划

    小区电气化计划

    小区电气化计划侧重于连接较小的定居点(小区),这些定居点即使在较大的邻近社区已有电力时,也可能仍处于现有配电网络之外。后来的实施工作包括第二阶段,旨在加强连接并扩大农村配电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

  • 配电基础设施计划

    巴朗盖线路增强计划

    巴朗盖线路增强计划旨在加强或改善服务于巴朗盖的配电线路。它是NEA改善农村地区电力合作社网络物理容量和可靠性的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

品牌决策

  • 2017

    考虑可能扩大监管权力其他

    背景

    关于NEA的监测和监督角色是否足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电力市场和合作社部门的争论仍在继续。

    采取的行动

    讨论了一项提案,旨在修改NEA章程,可能将其更名为国家电气化管理局,并授权更明确的监管职能。

    后续影响

    材料将该提案描述为政策讨论;并未表明章程变更已颁布。

  • 2013

    改革立法强化任务战略

    背景

    电力合作社在电力行业重组和更广泛的合作社立法发展后面临制度和运营变化。

    采取的行动

    第10531号共和国法案宣布了加强NEA、使电力合作社能够应对EPIRA相关变化以及促进可持续农村电气化的政策。

    后续影响

    该法律为维持NEA作为支持电力合作社能力和农村发展的国家机构提供了法定基础。

  • 2001

    适应电力行业重组战略

    背景

    《电力工业改革法案》重组了菲律宾电力行业,并改变了NEA、电力合作社和政府持有债务之间的关系。

    采取的行动

    第9136号共和国法案将电力合作社与农村电气化相关的未偿债务转移给电力部门资产与负债管理公司并免除这些债务。第119号行政命令下令重组NEA。

    后续影响

    这些措施引发了关于NEA监督管辖权及其在合作社债务从其与合作社的资产负债表关系中移除后的适当角色的持续争论。

  • 1973

    转变为政府所有的公司战略

    背景

    随着菲律宾政府寻求建立更强大的国家机构来推动农村电气化和电力合作社发展,早期的电气化管理局框架被取代。

    采取的行动

    第269号总统令将NEA转变为政府所有并控制的公司,并赋予其公司、借款和扩大的合作社相关权力。

    后续影响

    这一变化确立了NEA成为农村电力合作社中央支持和监督机构的公司及制度结构。

来源1 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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