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米埃
卢米埃是一家总部位于里约热内卢的巴西电影制作与发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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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卢米埃是一家巴西电影制作与发行公司,由巴西高管布鲁诺·韦纳和法国联合创始人马克·博尚于1989年创立。公司围绕在巴西收购和发行独立及国际电影开展业务,涉及院线发行、家庭录像权和电视许可。这一定位使卢米埃处于寻求巴西发行的国际制片厂与对独立、外国及本地制作电影感兴趣的观众之间。 卢米埃发展的重要阶段始于1996年,当时它与米拉麦克斯就巴西市场签订了独家输出协议。该协议使卢米埃能够获得一系列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影片,当时米拉麦克斯是独立和精品电影的主要发行商。与巴西输出相关的影片包括《英国病人》《芝加哥》以及《惊声尖笑》系列。这一关系巩固了卢米埃的市场地位,并扩大了其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影片规模。 公司还将业务从发行扩展到制作。其首部电影制作活动被认定为1996年的《爱情小书》。卢米埃随后参与了包括《上帝之城》《马达·萨塔》和《正常人》在内的巴西电影,负责其中多部作品的发行,并在某些情况下参与制作。它在《上帝之城》中的角色尤为重要:公司担任联合制片人和发行商,帮助制定了该片在巴西的发行策略,并促成了涉及国际发行商米拉麦克斯和野 bunch 的合同安排。《上帝之城》后来成为该时期最受国际认可的巴西电影之一。 到2002年,卢米埃被描述为巴西领先的独立发行商,反映了其在巴西电影发行市场后来整合和重组之前其收购和发行业务的重要性。2005年底,创始人布鲁诺·韦纳离开公司,成立了 Downtown Filmes,一家专注于巴西内容的独立发行商。他的离开标志着卢米埃领导层和战略背景的重大变化。 2013年7月,联合创始人马克·博尚被指控参与国际毒品贩运,随后辞去卢米埃董事会职务。这一指控和辞职是公司有据可查的公司历史的一部分,尽管现有参考资料未提供最终法律结果或量化任何商业影响。卢米埃已长期未积极发行电影,但仍保持官方注册状态。现有资料未确定其当前所有权、管理层、网站、财务业绩和当前商业运营。
沿革
卢米埃于1989年由布鲁诺·韦纳和马克·博尚在巴西创立。公司总部位于里约热内卢,最初作为独立发行商运营,在巴西通过院线、家庭录像和电视渠道收购并发行国际和独立电影。其早期商业模式依赖于将外国制片人和发行商的影片引入巴西市场,同时建立本地在版权管理、发行规划和观众发展方面的专业知识。 1996年,公司形象发生重大变化。卢米埃与米拉麦克斯就巴西市场签订了独家输出协议,使其能够获得一系列具有国际重要性的影片。与该时期相关的影片包括《英国病人》《芝加哥》和《惊声尖笑》系列。该协议帮助卢米埃超越了小型专业发行商的规模,并促使其被认可为巴西主要的独立力量。 同样在1996年,卢米埃开始制作电影,从《爱情小书》开始。公司随后将发行与巴西电影的制作和联合制作相结合。其有据可查的电影活动包括《上帝之城》《马达·萨塔》和《正常人》。卢米埃在《上帝之城》中的参与既具有商业性又具有创意产业性:它担任联合制片人和发行商,管理巴西发行策略的要素,并协助促成与国际发行商米拉麦克斯和野 bunch 的安排。这一关系将巴西制作与国际发行网络联系起来。 到2002年,卢米埃被描述为巴西领先的独立发行商。因此,公司在国家电影生态系统中占据独特地位,既处理国际发行,也支持巴西电影。其重要性既反映了其与米拉麦克斯关系的实力,也反映了其在院线发行、版权许可和制作相关活动方面的能力。 2005年底,布鲁诺·韦纳离开卢米埃并创立 Downtown Filmes,这是一次重大的领导层过渡。新公司完全专注于巴西内容,而卢米埃的历史业务包括大量国际发行成分。这一离开使卢米埃的创始人之一不再日常参与公司事务,并代表了巴西独立发行竞争格局的重大变化。 2013年7月,法国联合创始人马克·博尚被指控参与国际毒品贩运,并辞去卢米埃董事会职务。现有记录记载了指控和董事会辞职,但未记录最终司法处置或提供运营后果的证据。卢米埃后来长期停止积极发行电影,但仍保持官方注册状态。现有参考资料未确定当前高管、所有者、网站、财务业绩或当前运营的详细情况。因此,卢米埃的历史角色比其当前商业活动清晰得多。
- 2013
马克·博尚辞去董事会职务
[1]博尚在被指控参与国际毒品贩运后辞职。
- 2005
布鲁诺·韦纳离开
[1]韦纳离开卢米埃,创立 Downtown Filmes,一家专注于巴西内容的独立发行商。
- 2002
被认可为巴西领先的独立发行商
[1]参考资料将卢米埃认定为巴西市场领先的独立电影发行商。
- 2000
参与《上帝之城》的制作和发行
[1]卢米埃作为《上帝之城》的联合制片人和发行商参与,并协助国际发行安排。
- 1996
独家米拉麦克斯输出协议开始
[1]卢米埃开始根据覆盖巴西地区的独家协议在巴西发行米拉麦克斯的影片。
- 1996
卢米埃进入电影制作
[1]公司以《爱情小书》开始电影制作活动。
- 1989
卢米埃成立
[1]布鲁诺·韦纳和马克·博尚创立卢米埃,作为巴西电影制作与发行公司。
产品与定位
一家独立的巴西电影公司,将本地制作和联合制作与国际及巴西电影在院线、家庭录像和电视上的发行相结合。
电影发行 · 1989
院线电影发行
卢米埃的核心历史活动是巴西独立、国际和本地制作电影的院线发行。公司为从外部权利持有者收购的影片以及其作为制片人或联合制片人参与的电影处理发行策略和市场准入。
电影权利许可 · 1989
家庭录像和电视权利
公司还涉足家庭录像和电视权利,延长了电影在院线上映后的商业寿命。现有资料未确定具体的家庭录像品牌、电视合作伙伴或当前许可活动。
电影联合制作与发行 · 2002
《上帝之城》
卢米埃作为联合制片人和发行商参与了《上帝之城》。它负责巴西发行策略的某些方面,并协助促成涉及国际发行商米拉麦克斯和野 bunch 的协议,将巴西发行与国际流通联系起来。
电影制作 · 1996
《爱情小书》
《爱情小书》标志着卢米埃首次确定的电影制作活动,代表了公司从权利收购和发行扩展到电影制作。
电影发行
《马达·萨塔》
《马达·萨塔》是与卢米埃发行活动相关的巴西电影之一。现有来源未具体说明卢米埃对该电影的制作、融资或发行责任的全部范围。
电影发行
《正常人》
《正常人》是另一部与卢米埃发行目录相关的巴西影片,说明了公司在将国内制作引入巴西市场方面的作用。
争议事件
品牌决策
2005
创始人布鲁诺·韦纳离开公司其他背景
卢米埃已成为领先的独立发行商,同时涉足国际和巴西电影。
采取的行动
韦纳离开并创立 Downtown Filmes,一家专门致力于巴西内容的独立发行商。
后续影响
这一离开导致卢米埃创始领导层的重大变化,并在巴西内容发行领域引入了新的专业竞争对手。
2000
联合制作并发行《上帝之城》新品背景
卢米埃活跃于巴西电影发行和制作相关活动。
采取的行动
公司作为联合制片人和发行商加入《上帝之城》,并协助促成国际发行协议。
后续影响
该片成为卢米埃将巴西制作与国内和国际发行联系起来的能力的突出例子。
1996
为巴西采用独家米拉麦克斯输出协议战略背景
卢米埃正在建立其作为巴西国际和独立电影独立发行商的地位。
采取的行动
公司签订了独家输出协议,在巴西地区发行米拉麦克斯的影片。
后续影响
该协议扩大了卢米埃获得国际重要影片的机会,并支持其崛起为巴西领先的独立发行商。
1996
从发行扩展到制作战略背景
在建立发行业务后,卢米埃寻求更直接地参与电影项目的创作和所有权。
采取的行动
公司以《爱情小书》开始电影制作活动。
后续影响
卢米埃随后将发行与巴西电影的制作和联合制作参与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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