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华太平洋种植园
利华兄弟公司的子公司,成立于英国,旨在控制太平洋种植园资源并为肥皂制造供应椰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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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利华太平洋种植园有限公司是一家英国种植园公司,由威廉·利华于1902年在伦敦创立,作为利华兄弟公司的子公司。其成立反映了这家肥皂制造商为确保其工厂所需的农业原材料(尤其是椰干,即椰子干燥的果肉,用于生产椰子油及相关肥皂制造原料)的更大控制权所做的努力。该公司的太平洋业务主要集中在所罗门群岛,而其供应链与利华兄弟公司在悉尼的工厂相连。 公司的首任总经理是G. Foulton,常驻悉尼。1903年,英国政府授予利华太平洋种植园进入太平洋椰干和磷酸盐储备的权限。同年,公司以6,500英镑从挪威商人Lars Nielsen手中购得英属所罗门群岛的50,000英亩椰子种植园。1906年,它又以5,000英镑从太平洋岛屿有限公司购得所罗门群岛的额外椰子种植园特许权。 扩张迅速。到1905年,利华太平洋种植园已在14个所罗门岛屿获得约80,000英亩土地。这一总数包括从Lars Nielsen和其他种植园主处购得的约51,000英亩,以及从岛民手中购得的28,870英亩。公司报告称,截至该日期,每年向利华兄弟悉尼工厂运送约13,000吨椰干。椰干被加工成肥皂制造中使用的材料,公司的产出还支持向客户供应黄油脂肪。 到1911年,公司已在所罗门群岛西部和中部购买或租赁总计218,820英亩土地。并非所有土地都得到开发:公司并未在其获得的所有土地上种植椰子树。其扩张使其与所罗门群岛驻地专员Charles Morris Woodford在土地转让和种植园租赁管理方面发生冲突。争议涉及对荒地的处理、在确认习惯所有权时将土地归还给所罗门岛民,以及执行租赁附带的改善要求。 1914年的《所罗门群岛(土地)条例》(又称1914年国王条例第3号)改变了监管环境。该条例取代了早期规则,终止了所罗门岛民土地的转让,并为种植园土地引入了租赁制度。这些发展对公司早期的土地获取模式构成了重要限制。现有参考资料主要将利华太平洋种植园描述为二十世纪初的种植园和原材料供应企业;并未确定其最终解散的日期或方式、继任所有权或当前运营状态。
沿革
利华太平洋种植园有限公司于1902年由威廉·利华在伦敦注册成立,作为利华兄弟的子公司。其目的是加强母公司对肥皂生产原材料供应的控制。椰干尤为重要,因为椰子产品为肥皂及相关材料的制造提供原料。公司的主要工业目的地是利华兄弟在悉尼的工厂,其首任总经理G. Foulton常驻那里。 1903年,英国政府授予公司进入太平洋椰干和磷酸盐储备的权限。利华太平洋种植园随后扩大了其在英属所罗门群岛的土地持有。它以6,500英镑从挪威商人Lars Nielsen手中购得50,000英亩椰子种植园。到1905年,其持有量已增至约80,000英亩,分布在14个岛屿上。其中约51,000英亩购自Nielsen和其他种植园主,另有28,870英亩购自岛民。 公司的种植园构成了一个综合商品体系的一部分。到1905年,它每年向利华兄弟悉尼工厂运送约13,000吨椰干。在那里,椰干被加工成肥皂生产的原材料。公司的供应角色还扩展到向客户供应黄油脂肪。因此,其业务结合了土地收购、种植园开发、商品收集和出口物流,而非面向消费者的品牌。 扩张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持续进行。到1911年,公司已在所罗门群岛西部和中部购买或租赁了218,820英亩土地。这一数字并不意味着每块土地都种植了椰子树;公司留下了一些未开发的土地。然而,其持有规模使其成为所罗门群岛殖民种植园经济的重要参与者。 公司的土地政策和扩张与所罗门群岛驻地专员Charles Morris Woodford产生冲突。争议涉及土地转让的管理,包括当能确定原始所罗门岛民所有者时,Woodford撤回被归类为荒地的土地。争议还涉及专员坚持要求种植园经营者严格遵守租赁中的改善条款。这些分歧反映了商业种植园扩张、殖民行政和承认土著土地利益之间的更广泛紧张关系。 1914年,法律框架通过《所罗门群岛(土地)条例》(1914年国王条例第3号)发生变化。该措施取代了早期土地法规,终止了所罗门岛民土地的转让,并为种植园土地建立了租赁制度。因此,该条例限制了早期种植园扩张所依赖的土地获取形式。现有资料未提供公司后期公司历史、解散、继任者或当前状态的记录。
- 1914
所罗门群岛土地制度变更
[1]新的土地条例终止了所罗门岛民土地的转让,并为种植园土地引入了租赁安排。
- 1911
土地持有超过218,000英亩
[1]公司已在所罗门群岛西部和中部购买或租赁218,820英亩土地,尽管并非所有土地都种植了椰子树。
- 1906
收购太平洋岛屿公司的特许权
[1]公司从太平洋岛屿有限公司购得所罗门群岛的额外椰子种植园特许权。
- 1905
扩展到14个岛屿
[1]利华太平洋种植园已在14个所罗门岛屿获得约80,000英亩土地,并每年向悉尼运送约13,000吨椰干。
- 1903
政府授予太平洋储备使用权
[1]英国政府授予该公司进入太平洋椰干和磷酸盐储备的权限。
- 1903
首次大规模所罗门群岛种植园收购
[1]公司从Lars Nielsen手中购得英属所罗门群岛的50,000英亩椰子种植园。
- 1902
在伦敦注册成立
[1]威廉·利华将利华太平洋种植园注册为利华兄弟的子公司,以确保太平洋农业和矿产资源用于母公司的制造业务。
产品与定位
一家上游农业和资源供应子公司,旨在为利华兄弟的肥皂业务确保种植园商品。
农产品
椰干
椰干,即椰子的干燥果仁或果肉,是公司的主要记录产出。利华太平洋种植园从其所罗门群岛种植园业务中生产和收集椰干,并将其运往利华兄弟悉尼工厂。在那里,它作为肥皂制造及相关工业加工的原材料。公司的椰干业务将种植园土地和太平洋航运路线与利华兄弟的下游制造系统连接起来。
种植园农业
椰子种植园
公司在英属所罗门群岛收购并经营椰子种植园物业。其记录持有地遍布多个岛屿,包括从种植园主和岛民处购买的土地,以及通过租赁持有的土地。并非所有收购的土地都种植了作物,因此公司的土地组合比其实际种植的椰子面积更广。
矿产资源使用权 · 1903
磷酸盐储备
1903年,利华太平洋种植园与椰干资源一起获得了太平洋磷酸盐储备的使用权。现有参考资料将此使用权视为公司资源战略的一部分,但未记录开采规模、具体地点或商业产出。
品牌决策
1914
适应新的所罗门群岛土地制度其他背景
公司曾与驻地专员Charles Morris Woodford就土地转让、土著所有权和遵守租赁改善条件发生争议。
采取的行动
《所罗门群岛(土地)条例》终止了所罗门岛民土地的转让,并为种植园土地建立了租赁制度。
后续影响
该条例限制了早期的土地收购模式,并将种植园土地保有权置于更正式的租赁框架内。
1903
通过所罗门群岛土地收购进行扩张战略背景
公司寻求种植园土地和太平洋商品的获取途径,以建立可靠的供应基地。
采取的行动
它从Lars Nielsen手中购得50,000英亩土地,并继续从其他种植园主和岛民处收购土地。
后续影响
到1905年,持有量达到约80,000英亩,分布在14个岛屿;到1911年,购买或租赁的土地总计218,820英亩。
1902
创建综合太平洋原材料子公司战略背景
利华兄弟希望更好地控制肥皂生产所需的农业投入品,尤其是其悉尼工厂所需的椰干。
采取的行动
威廉·利华在伦敦将利华太平洋种植园注册为专门从事太平洋种植园和资源运营的子公司。
后续影响
新公司扩展到所罗门群岛,并成为利华兄弟悉尼制造业务的重要椰干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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