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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土地委员会

一个法定的原住民土地委员会,代表澳大利亚北领地南半部的传统所有者和原住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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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中央土地委员会(CLC)是一个法定的原住民代表和土地管理组织,服务于澳大利亚北领地南半部。其主要办公室位于爱丽丝泉,其区域覆盖约771,747平方公里的偏远中澳大利亚地区。该委员会代表约18,000名原住民,涵盖15个语言群体,并通过九个区域组织其工作。 CLC的核心职责源于1976年《原住民土地权利(北领地)法》,该法于1977年1月26日生效。该立法创建了法律框架,使原住民能够对某些传统土地主张不可剥夺的永久产权,并设立了法定的土地委员会来代表原住民利益。CLC还根据1993年《原住民所有权法》履行职能,协助处理原住民所有权主张及相关谈判。 其历史根源在于更广泛的原住民争取公平工资、承认传统所有权和对土地控制的斗争。1966年发生在波峰山牧牛站的古林吉人罢工成为该运动的重要国家象征。1973年,由爱德华·伍德沃德法官主持的原住民土地权利委员会建议设立中央和北部土地委员会,以便在制定土地权利框架期间表达原住民的观点。尽管惠特拉姆政府提出的立法在政府被解散前未获通过,但弗雷泽政府后来颁布了《原住民土地权利(北领地)法》。 该委员会帮助传统所有者提出和推进土地和原住民所有权主张,支持解决争议,并在采矿、畜牧业、基础设施、旅游、就业和其他发展提案方面代表原住民利益。它在活动授权前与土地所有者协商,并帮助谈判有关准入、土地使用和利益的协议。CLC还致力于保护圣地和文化遗产,支持经济和社区发展项目,改善服务提供,并管理访客进入原住民土地的许可制度。 其工作超越法律代表。CLC支持原住民护林员团体和社区主导的土地管理,帮助连接文化知识、环境管理和当地就业。它还通过《土地权利新闻》与原住民社区沟通,该出版物的中澳大利亚前身始于1976年。自1985年以来,CLC和北部土地委员会合作出版更广泛的《土地权利新闻》,报道土地权利、原住民所有权和原住民社区事务。到2022年,它每年发行三次,分为中澳大利亚版和北部版。 CLC不是一个传统的商业品牌。它是一个公共法定机构和代表机构,其合法性取决于与传统所有者的协商、区域代表性和对原住民决策权的保护。其活动涵盖法律、政策、文化、环境、行政和社区发展职能。该组织在中澳大利亚仍然活跃,并继续在北领地土地权利立法创建的法定框架内运作。

沿革

中央土地委员会源于澳大利亚的原住民土地权利运动,该运动将公平工资和工作条件的要求与传统土地的主张和政治承认联系起来。1966年,古林吉工人及其家属在波峰山牧牛站的罢工帮助将原住民土地权利带入国家政治辩论。这场争端表明,土地所有权、劳动剥削、文化权威和经济独立的问题密切相关。 1973年2月,联邦政府设立了原住民土地权利委员会,这是一个由爱德华·伍德沃德法官主持的皇家委员会。其第一份报告于同年7月发布,建议设立中央和北部土地委员会。拟议的委员会旨在为原住民提供一种制度性手段,以便在制定法定土地权利制度期间表达他们对土地主张和土地管理的看法。惠特拉姆政府为此准备了《土地权利法案》,但政府在该法案通过前被解散。 立法基础最终由弗雷泽政府通过1976年《原住民土地权利(北领地)法》提供。该法案于1976年12月16日通过,并于1977年1月26日生效。它使原住民能够获得对原住民保留地重要区域的权利,并主张其他符合条件且未被拥有、租赁或以立法排除方式使用的土地。它还赋予土地委员会正式的法定权力和责任,包括代表传统所有者和管理与原住民土地相关的程序。 CLC成为北领地南半部的土地委员会,通常称为中澳大利亚地区。其区域广阔、偏远且地理上困难,覆盖约771,747平方公里。该地区包括许多原住民社区和15个语言群体。为了反映这种多样性,委员会的工作通过九个区域组织。其总部位于爱丽丝泉,办公室和活动遍及中澳大利亚。 委员会的责任已超越最初的土地主张功能。它协助传统所有者处理土地主张和原住民所有权事务,帮助解决争议,并就采矿、畜牧业、基础设施、旅游、就业和发展咨询原住民土地所有者。它还致力于保护圣地和文化遗产,支持经济和社区项目,并管理进入原住民土地的许可制度。在1993年《原住民所有权法》之后,土地委员会也成为相关原住民所有权职能的代表机构。 沟通一直是这一制度角色的重要部分。CLC于1976年4月出版了第一期《中澳大利亚土地权利新闻》。该出版物旨在为原住民社区提供关于土地权利的易懂信息,挑战不准确的报道,并反驳主流媒体中的刻板印象。1985年,CLC和北部土地委员会联合资源制作了《土地权利新闻:一个族群,一个声音,一片土地》。该出版物于1988年获得媒体认可,后来成为关于原住民权利和社区事务的长期信息来源。到2022年,它每年出版三次,分为中澳大利亚版和北部版。 CLC与北领地其他三个土地委员会一起运作:北部土地委员会、提维土地委员会和阿宁迪利亚克瓦土地委员会。其独特任务是地理和法定性的,而非商业性的。该组织的持续角色是支持原住民对国家的决策权,在谈判和主张中代表传统所有者,保护文化权威,并帮助将土地权利转化为社区、环境和经济成果。

  • 2011

    《土地权利新闻》采用持续每年三次的出版模式

    [1]

    从2011年起,该出版物每年发行三次,分为中澳大利亚版和北部版,这一格式一直持续到2022年。

  • 1993

    《原住民所有权法》扩大了代表责任

    [1]

    1993年《原住民所有权法》提供了额外的法定框架,土地委员会在此框架下履行代表和原住民所有权相关职能。

  • 1988

    《土地权利新闻》获得媒体奖项认可

    [1]

    该出版物在联合国澳大利亚协会媒体和平奖中获得特别引用,并获得澳大利亚人权委员会的印刷报纸奖。

  • 1985

    土地委员会联合资源出版《土地权利新闻》

    [1]

    中央和北部土地委员会开始联合制作《土地权利新闻:一个族群,一个声音,一片土地》。

  • 1977

    《原住民土地权利法》开始实施

    [1]

    该法于1月26日开始实施,正式确立了中央土地委员会履行其职责的法定框架。

  • 1976

    土地权利立法颁布

    [1]

    1976年《原住民土地权利(北领地)法》于12月16日通过,为土地委员会和原住民土地主张提供了法定基础。

  • 1976

    《中澳大利亚土地权利新闻》创刊

    [1]

    CLC出版了其土地权利报纸的第一期,为原住民社区和支持者创建了直接沟通渠道。

  • 1973

    伍德沃德委员会建议设立中央和北部土地委员会

    [1]

    原住民土地权利委员会的第一份报告建议设立中央和北部土地委员会,以在北领地土地权利进程中代表原住民观点。

  • 1966

    波峰山罢工加强了全国土地权利运动

    [1]

    古林吉人在波峰山牧牛站的罢工成为影响澳大利亚关于原住民劳动权利、土地所有权和自决辩论的主要力量。

产品与定位

一个法定的、对社区负责的代表机构,专注于中澳大利亚的原住民土地权利、传统所有者权威、文化保护和可持续社区发展。

  • 代表和法律支持

    土地权利和原住民所有权代表

    CLC协助传统所有者和原住民社区处理土地主张、原住民所有权事务及相关谈判。其角色包括收集和呈现社区观点、支持协商、帮助解决争议,并在北领地土地和原住民所有权法定框架内代表原住民利益。

  • 土地管理和开发

    土地使用协商和协议支持

    委员会就拟议的采矿、畜牧业、基础设施、旅游、就业和其他开发活动与原住民土地所有者协商。它帮助传统所有者理解提案、参与决策,并谈判有关准入、土地使用、文化保护和潜在社区利益的安排。

  • 文化保护

    文化遗产和圣地保护

    保护原住民文化、圣地和文化遗产是CLC任务的核心部分。这项工作与对原住民土地活动的协商以及传统所有者对国家和文化重要场所的持续权威相关。

  • 环境和社区服务

    护林员和社区发展支持

    CLC支持原住民护林员团体、经济倡议和社区发展项目。这些活动将文化知识和地方治理与环境土地管理、就业以及改善偏远中澳大利亚社区的服务提供联系起来。

  • 出版物和通讯 · 1976

    《土地权利新闻》

    《土地权利新闻》是与CLC和北部土地委员会相关的原住民事务和土地权利出版物。它旨在告知原住民社区、解释土地和原住民所有权问题、纠正错误信息并挑战主流报道中的刻板印象。到2022年,它每年出版三次,分为中澳大利亚版和北部版。

来源2 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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