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创新中心
一家总部位于纽约的非营利组织,致力于开发、评估并帮助实施基于证据的司法改革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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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司法创新中心是一家总部位于纽约市的美国非营利组织。它成立于1996年,当时名为“法院创新中心”,由纽约州统一法院系统和纽约市城市基金通过公私合作创建。该组织源于1993年设立的“中城社区法院”,这是一项旨在应对时代广场周边轻罪的司法问题解决实验。该法院并非仅依赖传统惩罚,而是将问责与社区服务、治疗及其他旨在解决犯罪对受害者、被告和社区影响的措施相结合。 该中心宣称的使命是帮助建立一个更有效、更人道的司法系统。其工作结合了直接项目运营、研究、技术援助和公共教育。它设计并运行示范项目以测试新方法,研究其结果,并与法院、政府机构、社区组织和司法改革者分享经验。其实际工作重点包括减少不必要的监禁、提高公众信任、支持受害者、预防暴力、解决药物使用和心理健康需求,以及促进个人和家庭的积极改变。 其运营项目组合包括社区法院、替代监禁措施、治疗和重返社会项目、青少年司法倡议、家庭暴力和心理健康法院、社区调解、恢复性司法以及基于社区的暴力预防项目。著名例子包括中城社区法院、红钩社区司法中心、哈莱姆社区司法中心、布朗克斯社区解决方案、皇后区青少年司法中心、布鲁克林治疗法院、纽瓦克社区解决方案、布鲁克林心理健康法院、假释重返法院、青少年司法委员会、青年法院和皇冠高地社区调解中心。诸如“安全街道圈”等项目通过促进司机与交通事故受伤者之间的对话来应用恢复性司法原则。 除纽约外,该中心还为法官、律师、司法官员、社区团体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实践援助。援助可能包括数据分析、项目设计、规划促进、评估、技术指导和参观运营项目。该组织支持了涉及社区起诉、家庭暴力、毒品法院、部落司法、程序正义和问题解决法院的工作。其社区法院模式影响了美国和国外多个司法管辖区的项目,包括与南非、英国、苏格兰、日本、澳大利亚、爱尔兰、新西兰和加拿大官员的合作。 研究是该组织身份的核心。其研究人员评估示范项目,考察司法系统和社区如何运作,识别有效实践,并记录缺陷或意外后果。该中心还出版了关于问题解决司法和刑事司法改革的手册、最佳实践指南和书籍。其工作获得了包括哈佛大学和福特基金会相关的“美国政府创新奖”、彼得·德鲁克非营利创新奖以及公民预算委员会公共部门创新奖等认可。 该组织前身为“法院创新中心”,后来采用“司法创新中心”名称以反映其超越法院的更广泛范围。其首任主任是约翰·费恩布拉特,他后来成为纽约市市长迈克尔·布隆伯格的高级顾问。格雷格·伯曼从2002年至2020年领导该组织。考特尼·布莱恩被认定为其执行主任。该中心仍然是一个活跃的非营利组织,专注于测试、研究和传播实用的方法。
沿革
司法创新中心源于1993年开放的纽约市中城社区法院,这是一项问题解决司法的实验。该法院旨在通过成比例的问责、社区服务、治疗转介和对社区状况的关注,应对时代广场地区的轻罪。其规划者试图使司法过程对受害者和居民更具响应性,同时解决与反复犯罪相关的因素。 该实验的感知价值促成了1996年法院创新中心的创建。该中心被构建为涉及纽约州统一法院系统和纽约市城市基金的公私合作。其目的是为司法研究和开发提供一个制度基础,独立于法院的日常管理,同时与从业者和公共机构保持联系。这种结构使组织能够设计示范项目,与政府和社区团体合作运营,并评估其效果。 在发展过程中,该中心扩展了中城模式。红钩社区司法中心成为整合多种案件类型和社区参与的社区法院的突出例子。其他倡议涉及治疗、青少年司法、家庭暴力、心理健康、假释和重返社会、调解、社区起诉和暴力预防。一些项目仍隶属于该中心,而其他项目最终成为独立运营。在这些项目中,该组织强调协作规划、创造性问题解决和使用数据评估结果。 该中心还成为国内外的技术援助来源。它与寻求适应社区法院和问题解决方法以适应自身情况的法院、司法机构、地方政府和社区组织合作。援助包括需求评估、战略规划、评估、培训、数据分析和实施支持。国际合作包括与南非社区法院相关的合作,以及与英国、苏格兰、日本、澳大利亚、爱尔兰、新西兰和加拿大官员的交流。该组织的方法通常将本地适应视为必要,而不是为每个司法管辖区提供单一固定模式。 研究和出版构成了该中心历史的第二个主要部分。工作人员评估了组织自身的项目,并研究了其他地方的司法倡议,包括产生混合或失败结果的努力。出版物涉及问题解决法院、实施、评估和刑事司法改革的教训。该中心还接待了有兴趣观察其项目并将其方法转化到其他环境的访客和从业者。 领导层包括创始主任约翰·费恩布拉特和格雷格·伯曼,后者从2002年至2020年担任主任。该组织后来将其名称从法院创新中心改为司法创新中心,表明其使命更广泛,包括社区安全、暴力预防、恢复性司法、受害者服务和其他不限于法院机构的活动。考特尼·布莱恩被认定为其执行主任。该组织仍然是一个活跃的非营利组织,结合直接服务、应用研究和改革支持。
- 2020
格雷格·伯曼主任任期结束
[1]格雷格·伯曼的主任任期在自2002年任职后结束。
- 2010
《刑事司法改革中的试错》出版
[1]城市研究所出版社出版了格雷格·伯曼和奥布里·福克斯的著作,探讨刑事司法改革中失败和实验的教训。
- 2005
《好法院》出版
[1]新出版社出版了《好法院:问题解决司法的案例》,介绍了新兴的问题解决法院运动及该中心项目的例子。
- 2002
格雷格·伯曼成为主任
[1]格雷格·伯曼开始其主任任期,持续至2020年。
- 1996
法院创新中心成立
[1]纽约州法院系统和纽约市城市基金建立该组织,作为法院研究和改革的持续引擎。
- 1993
中城社区法院开始运营
[1]中城社区法院启动,作为对时代广场轻罪进行社区聚焦、问题解决回应的实验。
更名为司法创新中心
[2]该组织采用了一个反映其工作超越法院、涵盖社区安全、暴力预防、重返社会、恢复性司法及相关领域的名称。
产品与定位
一个研究驱动的司法改革合作伙伴,结合直接项目交付、独立评估和实施援助。该组织将自己定位在公共部门司法机构、社区组织和改革倡导者之间,利用示范项目来测试可能减少监禁、提高安全性和增强对司法信任的方法。
社区法院 · 1993
中城社区法院
一个以社区为中心的法院,旨在处理时代广场周边的轻罪。它将法律问责与社区服务、治疗和其他建设性回应联系起来,并成为该中心诞生的基础实验。
社区司法中心
红钩社区司法中心
布鲁克林的一个以社区为导向的司法项目,将问题解决方法、社区参与和协调回应带入当地司法需求。它已成为其他地方研究和适应的典范。
研究服务 · 1996
研究与评估
应用研究,考察司法项目、社区、政府系统和改革策略。这项工作旨在识别有效实践,同时记录局限性、实施挑战和需要改进的方法。
专业援助 · 1996
技术援助
为法官、律师、司法官员、社区组织和政策制定者提供实践支持。服务可包括规划、数据分析、评估、技术指导、培训、实施支持和促进学习访问。
恢复性司法项目
安全街道圈
一项恢复性司法倡议,促进司机与交通事故受伤者之间的对话,为问责、理解和修复创造结构化环境。
品牌决策
- 将使命从法院创新扩展到司法创新战略
背景
该组织的项目从以法院为中心的实验扩展到暴力预防、重返社会、恢复性司法、青少年服务、社区调解和其他司法相关领域。
采取的行动
它采用了司法创新中心的名称,并将自己呈现为一个更广泛的司法改革组织。
后续影响
该名称更好地反映了其在法院和社区中结合直接项目、研究和技术援助的工作。
来源2 个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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