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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罗琳号

卡罗琳号是一艘1805年在加尔各答建造的印度商船,曾受东印度公司特许航行一次,后作为伦敦注册的持照印度洋商船运营,于1816年沉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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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卡罗琳号是一艘1805年在加尔各答建造的印度商船。尽管所给主题被描述为一个品牌,但权威的维基百科实体是一艘历史船只,而非消费者或企业品牌。卡罗琳号属于英国东印度公司商业影响力时期连接英国、印度以及印度洋和东亚其他港口的海洋贸易体系。 该船有记载的职业生涯始于受东印度公司特许从孟买航行至英国。船长乔治·哈罗尔于1811年11月6日离开孟买。卡罗琳号先于11月11日抵达果阿,随后于11月18日到达特利切里。从那里她横渡印度洋,于1812年1月6日抵达好望角,2月14日抵达圣赫勒拿岛。她于4月25日到达朴次茅斯,5月15日到达布莱克沃尔。这次航行使她处于印度次大陆与英国之间受监管的长途贸易之中。 卡罗琳号于1812年7月3日被接纳进入英国船舶登记册。劳埃德船级社当年记录其船长为帕特森,船东为福布斯公司,航线为伦敦至孟加拉。在完成东印度公司特许航行后,她作为运输船或持照印度洋商船从伦敦运营,在东印度公司许可下往返于英国和印度之间。此类船只支持更广泛的商业网络,但不一定是公司直接拥有或专门建造的船只。 她的记录还包括一项与从孟加拉到欧洲航行有关的法律指控。1815年2月,《检查者报》报道伦敦市长调查了一项指控,称托马斯·芬尼船长将一名叫巴特勒·约翰的男子从船窗扔出致其死亡。伦敦市长驳回了该指控,海事法庭的律师同意该处理决定。现有参考资料并未确定刑事责任或不当行为。 到1816年,劳埃德船级社将卡罗琳号列为船长T.芬尼,船东福布斯公司,贸易航线为伦敦至孟买。1816年8月28日,在从孟加拉前往中国的途中,她在马六甲海峡沉没。《劳埃德船讯》称其为“孟加拉的卡罗琳号”。一些登记册在沉没后仍继续列出该船,这说明了历史航运记录的滞后和偶尔的不准确。航运登记册一直载有她的信息至1822年,而劳埃德船级社保留类似信息至1825年;然而,她从东印度公司的持照和印度洋商船名单中消失于1818年卷之后。因此,卡罗琳号的活跃航海生涯通常被认为以1816年的沉没而告终。

沿革

卡罗琳号于1805年在加尔各答建造,成为连接印度次大陆与英国和东亚的商业航运网络的一部分。现有历史记录未指明建造者、下水时的船东、尺寸、载货能力或详细的建造类型。她后来的登记和贸易记录显示,她作为商船运输船运营,而非现代面向消费者的品牌。 她记录最详尽的航行始于1811年11月6日,当时船长乔治·哈罗尔受英国东印度公司特许从孟买驶往英国。卡罗琳号于11月11日停靠果阿,11月18日到达特利切里。随后她继续向西横渡印度洋,于1812年1月6日抵达好望角,2月14日抵达圣赫勒拿岛。她于4月25日到达朴次茅斯,5月15日到达布莱克沃尔。这次航行展示了她在东印度公司制度框架下在长途海上贸易中的作用。 1812年7月3日,卡罗琳号被接纳进入英国船舶登记册。同年劳埃德船级社将帕特森列为船长,福布斯公司为船东,伦敦至孟加拉为船舶贸易航线。在东印度公司航行后,她以伦敦为基地,在东印度公司许可下往返于英国和印度之间。这使她跻身于通常被称为印度洋商船或持照船只的私人拥有或独立运营的船只之列,这些船只在公司的监管范围内运送货物和乘客。 卡罗琳号的记录包含一项值得注意的法律争议。1815年2月,《检查者报》报道伦敦市长调查了一项声称托马斯·芬尼船长在从孟加拉到欧洲的航行中将巴特勒·约翰从窗户扔出致其死亡的指控。伦敦市长驳回了该指控,海事法庭的律师表示同意。因此,记录记载的是一项指控及其驳回,而非确认的杀人罪或对船长的司法裁决。 1816年劳埃德船级社将T.芬尼列为船长,福布斯公司为船东,贸易航线为伦敦至孟买。同年8月28日,卡罗琳号在从孟加拉前往中国的途中于马六甲海峡沉没。《劳埃德船讯》将此次事故描述为涉及“孟加拉的卡罗琳号”。尽管沉没,后来的登记册仍继续重复该船的详细信息。航运登记册一直列出她至1822年,劳埃德船级社保留类似条目至1825年。她从持照和印度洋商船名单中消失于1818年卷之后,尽管该名单记录她于1817年5月16日从伦敦出发。这一差异反映了历史航运登记册维护的不完善,而非该船在1816年沉没后恢复服务的证据。

  • 1816

    在马六甲海峡沉没

    [1]

    卡罗琳号于8月28日在从孟加拉前往中国的途中沉没。

  • 1815

    涉及芬尼船长的指控被驳回

    [1]

    一项关于巴特勒·约翰在从孟加拉到欧洲航行中死亡的指控被伦敦市长调查并驳回,海事法庭的律师表示同意。

  • 1812

    抵达英国并进入英国船舶登记册

    [1]

    卡罗琳号在停靠印度洋港口后抵达朴次茅斯和布莱克沃尔,随后于7月3日进入英国船舶登记册。

  • 1811

    开始东印度公司特许的孟买航行

    [1]

    船长乔治·哈罗尔于11月6日受东印度公司特许从孟买出发前往英国。

  • 1805

    在加尔各答下水

    [1]

    卡罗琳号在英属印度的加尔各答下水。

产品与定位

在英国东印度公司许可贸易网络内运营的历史商船。

争议事件

  • 1815

    关于巴特勒·约翰死亡的指控

    《检查者报》报道伦敦市长调查了一项指控,称托马斯·芬尼船长在从孟加拉到欧洲的航行中将巴特勒·约翰从窗户扔出致其死亡。该指控被驳回,海事法庭的律师同意该结果。现有资料未提供定罪或已证实不当行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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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决策

  • 1812

    继续作为伦敦持照印度洋商船运营战略

    背景

    在完成东印度公司特许的从孟买到英国的航行后,卡罗琳号在东印度公司许可下往返于英国和印度之间。

    采取的行动

    该船继续在东印度公司监管的海上网络中进行商业运输服务。

    后续影响

    劳埃德船级社记录她从事伦敦至孟加拉贸易,后来在1816年沉没前从事伦敦至孟买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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