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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蔡司基金会

德国基金会和控股公司,是卡尔·蔡司股份公司和肖特股份公司的唯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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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卡尔·蔡司基金会(Carl-Zeiss-Stiftung)是一家德国基金会,作为卡尔·蔡司股份公司和肖特股份公司的唯一股东。它由物理学家和数学家恩斯特·阿贝于1889年创立,以阿贝的长期商业伙伴和朋友卡尔·蔡司的名字命名,蔡司于前一年去世。该基金会的成立是为了将耶拿重要的精密和玻璃企业的所有权和长期发展方向置于一个制度性结构中,而不是作为普通的私人持股企业。 基金会的起源源于阿贝对耶拿大学以及帮助他工作得以实现的科学和工业界的责任感。他最初希望将自己的商业利益直接转让给大学,但这一安排在法律上不可行。因此,他与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国当局共同制定了一个基金会结构。契约日期为1889年5月19日,基金会于同年5月21日获得法律批准。阿贝于1891年将其在卡尔·蔡司和耶拿玻璃企业的权益转让给基金会。奥托·肖特后来于1919年转让了他的股份,使基金会也完全拥有玻璃厂。 基金会的章程结合了商业和公共利益目标。它旨在确保公司的经济可行性,保护员工,促进精密工业,支持耶拿的社区设施,并推进自然科学和数学科学的研究与教学。其创始规则还涉及组织事务、企业行政管理以及社会和劳动关系。就其时代而言,对员工权利和社会义务的正式承认是异常进步的。基金会最初并非被动股东:在其原始法律结构下,它直接管理公司,由国家任命的监督和一名负责企业行政管理的专员进行监督。 随着时间的推移,该结构发展为控股安排。如今,基金会的主要企业角色是所有权和管理,而不是以其自身运营品牌制造或销售产品。其两大主要企业控股涵盖互补的工业领域。卡尔·蔡司股份公司涉及光学、精密机械、光电子、医疗技术、半导体相关技术以及其他精密应用。肖特股份公司开发和制造特种玻璃、光学玻璃、微晶玻璃及相关材料。基金会的所有权模式旨在支持这些企业的长期独立性和连续性,同时维护其章程中规定的社会和科学原则。 基金会的法定所在地是海登海姆和耶拿,而其行政总部位于斯图加特。通过卡尔·蔡司股份公司和肖特股份公司,它具有国际影响力,尽管其制度和历史中心仍与德国,尤其是耶拿紧密相连。它没有公开股票代码,本身也不是一家传统的上市运营公司。其意义在于其治理模式:一个基金会拥有企业集团,公司的财务业绩与更广泛的任务相关联,涉及长期安全、员工责任、科学进步和区域利益。

沿革

卡尔·蔡司基金会由恩斯特·阿贝于1889年创立,他是物理学家和数学家,在耶拿精密光学工业的发展中成为核心人物。阿贝以他已故的商业伙伴和朋友卡尔·蔡司的名字命名基金会。该基金会旨在将重要工业企业置于一个服务于商业和公共目的的持久机构中。 阿贝最初希望将他在卡尔·蔡司公司和耶拿玻璃企业的权益捐赠给耶拿大学。他认为大学对他的科学和职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并且已经通过1886年设立的匿名资助科学目的基金支持了大学。他还于1889年资助建造了一座大学天文台。由于将商业利益直接转让给大学在法律上不可行,阿贝与萨克森-魏玛州政府代表合作,转而建立了一个基金会。 基金会契约日期为1889年5月19日,其成立于5月21日获得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国批准。阿贝于1891年将他在卡尔·蔡司企业的股份以及卡尔·蔡司之子罗德里希·蔡司持有的权益转让给基金会。公司化进程持续到1896年,随后于1900年增加了关于向耶拿大学拨款的修正案。1919年,奥托·肖特将其股份转让给基金会,完成了对玻璃厂的所有权,使其成为两家主要企业的唯一所有者。 基金会的章程确立了广泛的目标。它旨在确保两家公司的经济未来,承认对员工的社会责任,促进精密工业,支持耶拿劳动人民的社区设施,并通过研究和教学推进自然科学和数学科学。章程还包含组织条款以及关于企业运营和社会与劳动法的规则。其对员工权利的明确处理在19世纪末是引人注目的,并成为基金会身份的重要组成部分。 原始结构不同于现代投资控股公司。基金会被定义为一个商业实体,直接管理公司,而不仅仅是持有独立公司的股份。监督通过魏玛文化部进行,该部任命一名专员领导企业行政管理。卡尔·罗特担任首任专员至1896年,随后是马克斯·福勒特至1911年,弗里德里希·埃布森至1933年。 在现代形式中,卡尔·蔡司基金会主要是一个控股和治理机构。它是卡尔·蔡司股份公司和肖特股份公司的唯一股东,而运营公司在光学、精密机械、光电子、医疗和半导体技术、特种玻璃、光学玻璃和微晶玻璃领域开展业务。基金会的法定所在地是海登海姆和耶拿,行政总部位于斯图加特。其公司在国际上运营,但基金会仍植根于耶拿的工业和科学历史。其定义性特征是工业所有权与对长期企业安全、员工、科学进步和社区利益的明确承诺相结合。

  • 1919

    肖特所有权整合

    [1]

    奥托·肖特将其股份转让给基金会,使其同时拥有玻璃厂和卡尔·蔡司企业的唯一所有权。

  • 1900

    大学拨款条款修订

    [1]

    一项关于向耶拿大学拨款的修正案被添加到基金会的法律框架中。

  • 1896

    基金会公司化完成

    [1]

    基金会的公司化法案完成,正式确定了其组织和管理框架。

  • 1891

    工业权益转让给基金会

    [1]

    恩斯特·阿贝将其在卡尔·蔡司企业的权益以及罗德里希·蔡司的权益转让给基金会。

  • 1889

    基金会契约签署并获准成立

    [1]

    基金会契约日期为5月19日,萨克森-魏玛-艾森纳赫大公国于5月21日批准基金会为法律实体。

  • 1886

    设立科学目的基金

    [1]

    在创建基金会之前,恩斯特·阿贝设立了一个支持科学目的的基金,并定期向耶拿大学匿名捐款。

产品与定位

一个以使命为导向的德国基金会和工业控股结构,旨在将持久的企业所有权与员工责任、科学进步和区域社会责任相结合。

  • 光学和精密技术运营公司

    卡尔·蔡司股份公司

    卡尔·蔡司股份公司是卡尔·蔡司基金会全资拥有的两家公司之一。其业务涉及光学、精密机械、光电子、医疗技术、半导体相关技术以及其他高精度应用。基金会不直接制造这些产品;它提供所有权和治理结构,运营公司在此结构下在国际上开发和销售这些产品。

  • 特种玻璃和材料运营公司

    肖特股份公司

    肖特股份公司是基金会的第二家主要全资公司。其业务涵盖特种玻璃、光学玻璃、微晶玻璃及相关材料和技术。肖特的产品服务于工业、科学和其他技术市场。与卡尔·蔡司股份公司一样,这些是运营公司的产品,而非基金会本身销售的产品。

品牌决策

  • 1919

    奥托·肖特股份的转让并购

    背景

    基金会已经持有与卡尔·蔡司企业相关的权益,并旨在为相关企业提供持久所有权。

    采取的行动

    奥托·肖特将其在玻璃厂的股份捐赠给基金会。

    后续影响

    基金会获得了玻璃厂的唯一所有权,将两家主要工业企业整合到基金会结构中。

  • 1889

    创建基金会拥有的工业结构战略

    背景

    恩斯特·阿贝希望耶拿科学和工业企业创造的价值能够支持其长期安全、员工、科学工作和周边社区。将商业利益直接捐赠给耶拿大学在法律上不可行。

    采取的行动

    阿贝与萨克森-魏玛当局合作,建立了卡尔·蔡司基金会,并将相关工业权益置于其中。

    后续影响

    这一安排创造了一种独特的所有权模式,最终使基金会成为卡尔·蔡司股份公司和肖特股份公司的唯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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