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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C酒类专卖店

BC酒类专卖店是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所有的零售连锁店,负责在该省分销酒精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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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览

BC酒类专卖店是由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酒类分销局运营的政府所有的零售店网络,该局是负责在该省分销酒精饮料的省级机构。该连锁店通过遍布全省的商店销售包装啤酒、葡萄酒、烈酒和其他酒精饮料,并在政府监管的零售框架内运营。它向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总检察长负责,而不是一家公开上市的商业零售商。 该连锁店的历史可追溯至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禁酒令结束时期。省级《禁酒法》于1916年提出,并在1917年经过公民投票和随后对海外军人选票的审议后生效。该制度禁止酒精销售,但有限的宗教、医疗和工业用途除外。后来公众舆论转向支持结束禁酒令,同时保留政府对酒类分销的控制。1920年10月举行的公民投票以压倒性多数支持结束禁酒令,转而实行政府控制的销售制度。 1921年2月,省总检察长提出了《政府酒类法》。该法案于3月通过,首批政府经营的酒类商店于1921年6月15日开业,同一天《禁酒法》被废除。第一周内开设了17家商店。到1922年3月,该省39个选区中至少有32个选区开设了一家商店。早期准入受到严格监管:顾客必须年满21岁,并获得每年五加元的酒类许可证。零售销售最初仅限于包装酒类;1925年的一项修正案允许设立啤酒馆,将零售分销与持牌店内消费分开。 BC酒类专卖店是作为更广泛的省级酒类控制体系的一部分发展起来的,而不是一个独立的私人品牌。因此,其角色将零售与公共政策目标相结合,包括控制准入、监管合规和公共收入征收。自1988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开始允许私营酒类商店以来,该连锁店一直与私营酒类零售商并存。从1988年到2002年,一项暂停令限制了新私营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暂停令结束后,私营商店数量增加,而政府商店数量减少,为BC酒类专卖店创造了更具竞争力的零售环境。 该连锁店仍然是重要的省级零售网络。参考描述确定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有198家门店。其商品种类和门店覆盖范围服务于城市、郊区和较小的省级社区,但具体范围因地点和省级分销政策而异。与传统的跨国消费品牌不同,BC酒类专卖店最好被理解为公共部门的零售机构和分销渠道。其身份与省级所有权、受监管的酒类销售以及从禁酒令到政府控制供应的历史转变紧密相连。

沿革

BC酒类专卖店源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从禁酒令到政府控制酒类销售的转变。在该连锁店成立之前,该省于1916年在保守党省长威廉·鲍泽的领导下通过了《禁酒法》。该措施于1916年9月提交具有约束力的公民投票,实施过程在审查海外士兵选票的同时继续进行。禁酒令最终于1917年10月1日在自由党省长哈兰·凯里·布鲁斯特的政府下生效。酒精通过普通零售渠道无法获得,但宗教、医疗和工业用途除外。 禁酒制度并未永久持续。1920年10月20日,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就是否结束禁酒令并以政府控制和节制取而代之举行了公民投票。该提案获得通过,使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成为当时唯一投票支持政府控制酒类销售的加拿大省份。这一结果为建立公共零售网络奠定了政治基础,而不是立即恢复不受限制的私营酒类贸易。 总检察长于1921年2月23日提出了《政府酒类法》。该法案于3月通过,首批政府酒类商店于1921年6月15日开业,恰逢《禁酒法》废除。第一周内开设了17家商店。扩张迅速:到1922年3月,该省39个选区中至少有32个选区开设了一家政府商店。早期制度将酒精获取视为受监管的特权。顾客必须年满21岁,并持有每年五加元的酒类许可证。1921年至1924年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居民无法通过合法系统按杯购买酒类。1925年的一项修正案允许设立啤酒馆,为店内啤酒服务建立了受监管的框架。 省级酒类控制的历史还包括影响原住民的歧视性限制。1887年的一项法规称为《习惯性醉酒者法》,阻止被指定的人合法购买酒类或进行某些交易。原住民被自动列入通常称为“印第安名单”的限制登记册,而一些非原住民也可能因与过度饮酒相关的行为而被加入。1963年,酒类控制委员会主席报告称,约有4500至5000名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居民在名单上。该法律最终于1968年被废除。这一政策构成了政府酒类分销运作的更广泛法律和行政背景的一部分,尽管它早于BC酒类专卖店的建立。 在其历史的大部分时间里,政府零售网络是该省包装酒类的主要合法渠道。1988年,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开始允许私营酒类零售店,这一地位发生了变化。对新的私营零售许可证的暂停令限制了扩张,直到2002年。暂停令取消后,2002年至2008年间私营商店数量显著增加,而政府商店数量下降。因此,BC酒类专卖店从近乎排他性的公共零售模式转变为政府和私营混合市场。 现代连锁店仍由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酒类分销局运营,并向省总检察长负责。参考材料确定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有198家门店。其持续角色受到该省监管体系的影响,包括啤酒、葡萄酒、烈酒和其他酒精饮料的分销和零售。该连锁店的历史意义与其说是传统品牌营销,不如说是作为禁酒令结束所创造的公共机构,并作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受控酒类模式的一部分得以保留。

  • 2002

    新私营许可证暂停令结束

    [1]

    自1988年以来限制新私营酒类商店许可证的暂停令被解除。

  • 1988

    允许私营酒类零售

    [1]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开始允许私营零售酒类商店,结束了政府此前近乎排他性的零售地位。

  • 1968

    《习惯性醉酒者法》被废除

    [1]

    与被称为“印第安名单”的歧视性限制购买者登记册相关的立法被废除。

  • 1925

    啤酒馆获准设立

    [1]

    《政府酒类法》的一项修正案允许设立啤酒馆。

  • 1922

    省级网络扩张

    [1]

    到3月,不列颠哥伦比亚省39个选区中至少有32个选区开设了一家政府酒类商店。

  • 1921

    《政府酒类法》和首批商店

    [1]

    《政府酒类法》于3月通过,首批政府酒类商店于6月15日开业,建立了与BC酒类专卖店相关的网络。

  • 1920

    公民投票支持政府控制的酒类销售

    [1]

    省级公民投票支持结束禁酒令,转而实行政府控制和节制。

  • 1917

    禁酒令生效

    [1]

    经过公民投票程序和海外士兵选票的审议,禁酒令于10月1日生效。

  • 1916

    《禁酒法》提出

    [1]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提出了《禁酒法》,开始了限制普通酒精销售的法律程序。

产品与定位

一家全省范围的、政府经营的酒类零售商,定位围绕受监管的酒精饮料获取、公共问责制和广泛的地理覆盖。

  • 酒精饮料

    啤酒

    BC酒类专卖店通过其政府经营的商店分销和零售包装啤酒。啤酒销售是该连锁店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受监管零售体系内核心酒精饮料组合的一部分。

  • 酒精饮料

    葡萄酒

    葡萄酒是BC酒类专卖店销售的主要类别之一。该连锁店在该省受控分销和许可框架内为葡萄酒提供政府零售渠道。

  • 酒精饮料

    烈酒

    BC酒类专卖店将其作为包装酒类组合的一部分销售烈酒。该类别通过与该连锁店啤酒和葡萄酒业务相同的省级分销和零售结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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