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

一个临时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机构,旨在制定长期国际气候变化合作的框架。

最近更新 2026年8月26日

AI 爬虫读取

1次请求

1家公司
  • Anthropic1
词条页
1
争议页
0
JSON · MD
0
首次读取
2026年11月4日
最近读取
2026年11月4日

统计自 2026年10月28日 · 数据来自本站服务器日志

概览

长期合作行动特设工作组,通常缩写为AWG-LCA,是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在2007年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设立的一个临时谈判机构。其成立是巴厘路线图的一部分,该路线图是旨在指导国际气候谈判达成全面后2012年安排的政治和程序性一揽子方案。 该工作组由第1/CP.13号决定,即《巴厘行动计划》设立。与《京都议定书》下负责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的特设工作组不同,AWG-LCA在公约下运作,处理涉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更广泛问题。其任务涵盖减缓、适应、技术开发和转让、融资以及气候合作的长期共同愿景。 在减缓方面,该进程审议了发达国家适合本国的减缓承诺或行动,以及发展中国家的适合本国减缓行动。它还审查了合作性部门方法、部门特定措施,以及加强公约催化作用的方式。《巴厘行动计划》认识到需要深度削减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但将确切的法律形式、责任分配和量化承诺留待后续谈判。 适应是另一个核心领域。该工作组处理加强国际合作以支持脆弱发展中国家的问题,包括执行国家适应行动计划、适应融资、能力建设和体制安排。技术支柱考虑建立机制,消除开发和转让负担得起的无害环境技术(包括可再生能源技术)的障碍,以及研究、开发、部署和推广方面的合作。 资金讨论涉及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可预测和可持续的资源、额外的公共和优惠资金、减缓与适应的激励措施、创新资金来源以及调动投资。与森林相关的措施,包括与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以及提高森林碳储量相关的方法,也是更广泛巴厘进程的一部分。 AWG-LCA最初预计在2009年与京都议定书工作组一起完成工作,以便其成果能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审议。谈判在哥本哈根仍未解决,并在后来的联合国气候会议(包括坎昆会议)上继续进行。该工作组最终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的多哈阶段完成了其授权工作,之后其职能由更新的谈判安排和机构承接。它并非作为商业品牌、公司或成员组织运作;它是一个政府间谈判论坛,其产出包括供缔约方会议审议的结论草案、谈判文本和建议。

沿革

AWG-LCA源于2007年12月在巴厘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会议达成的外交解决方案。巴厘会议通过了巴厘路线图,该一揽子方案设定了加强国际气候合作的谈判进程。其核心政治组成部分《巴厘行动计划》作为第1/CP.13号决定通过。该决定设立了AWG-LCA作为公约下的附属谈判机构,并赋予其涵盖减缓、适应、技术、资金和长期共同愿景的广泛任务。 该工作组旨在补充而非取代AWG-KP。后者处理《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进一步的量化减排承诺。AWG-LCA则处理公约下气候行动的更广泛架构,包括发展中国家可能采取的行动以及国家措施与国际支持之间的关系。这种分工反映了在保持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独立法律轨道的同时,努力制定全面安排的意图。 其实质性议程遵循《巴厘行动计划》确定的支柱。减缓讨论包括发达国家的承诺或行动、发展中国家的适合本国减缓行动、部门合作以及行动和支持的衡量、报告和核实。该工作组还审议了减少发展中国家毁林和森林退化所致排放量,这一工作通常与REDD-plus相关。适应讨论审查了对特别易受气候影响的国家的支持,包括规划、资金、能力建设和适应方案的实施。 技术和资金与发展中国家的谈判立场密切相关。缔约方考虑如何加速开发、部署、推广和转让无害环境技术,消除体制和经济障碍,并改善研究合作。资金讨论涉及可预测和可持续的资源、公共和优惠资金、减缓与适应的激励措施、创新资金来源以及调动气候兼容投资。 最初的政治时间表设想在2009年完成工作,并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审议结果。谈判未能解决关于法律形式、责任区分、减缓雄心、资金、透明度以及不同议程领域之间平衡的主要分歧。因此,AWG-LCA在哥本哈根之后继续其工作,并被指示向包括坎昆会议在内的后续会议报告。其工作促进了联合国气候制度的持续发展,但其本身并未成为常设机构或独立的条约机构。经过进一步谈判,该特设进程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进程的多哈阶段结束,相关工作转移至后续安排和更广泛的谈判。因此,AWG-LCA最好被理解为一个有时限的外交机制,而非商业组织或持久品牌。

  • 2010

    任务延长至坎昆进程

    [1]

    在哥本哈根结果未完成之后,AWG-LCA被要求继续向坎昆第十六次缔约方会议报告。

  • 2009

    原定截止日期到达哥本哈根会议

    [1]

    该工作组在哥本哈根进程中提交了谈判材料,但主要问题仍未解决,工作得以继续。

  • 2007

    通过《巴厘行动计划》设立

    [1]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会议在巴厘通过了第1/CP.13号决定,设立AWG-LCA作为巴厘路线图的一部分。

产品与定位

一个广泛的、基于公约的谈判轨道,旨在制定涉及所有类别UNFCCC缔约方的长期国际气候框架。

  • 气候治理框架 · 2007

    巴厘行动计划进程

    与AWG-LCA相关的核心谈判计划。它围绕长期共同愿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减缓、适应、技术开发和转让以及资金资源和投资组织讨论。

  • 外交工作文件 · 2008

    AWG-LCA谈判文本

    为缔约方会议审议而准备的结论草案、谈判文本和建议。这些文件记录了趋同和分歧的领域,而非作为商业产品运作。

品牌决策

  • 2007

    设立公约谈判轨道战略

    背景

    巴厘路线图需要一个广泛的谈判进程,能够处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气候行动。

    采取的行动

    缔约方会议通过《巴厘行动计划》设立了AWG-LCA,并分配其关于减缓、适应、技术、资金和长期合作的工作。

    后续影响

    该工作组成为通往哥本哈根及后续联合国气候会议的主要谈判轨道之一。

来源1 个来源

引用本词条: 请引用规范词条页。 /brand-wiki/ad-hoc-working-group-on-long-term-cooperative-action · 编辑方针 · 词条如何编纂